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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协提案 山西省创建1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09日 点击数:11

    本网讯 “2009年,为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领导对政府系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向各承办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日前召开的山西省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上,省政府办公厅秘书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民革山西省委、民建山西省委及卫小春、刘兆林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下大力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山西和谐发展的建议》,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6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92%,万元GDP电耗同比下降8.54%,完成了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6%的目标。省政府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颁布了《山西生态功能区划》,启动了生态省建设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了“百镇千村万户”生态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山西已创建1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二氧化硫累计减排25.79万吨,11个省辖市环境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37天。
  针对成锡锋、徐进娥、辛琰、李元祥、刘玉存等30余名委员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的建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山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10项具体措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召开推进高校毕业生工作视频会议,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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