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调研基层行政执法情况_八面来风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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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调研基层行政执法情况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8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范文杰   字号:[][][]
本网讯    629至7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赴银川、吴忠、中卫三市就基层行政执法情况开展调研。
截至2014年底,宁夏基本行政执法机构共有1323个。其中,市级行政执法机构297个,县级执法机构803个,乡级执法机构有223个。同时,自治区政府组织各厅局对3480项行政职权细化量化为11075个裁量阶次,指定了适用规则、裁量基准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标准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自由裁量空间,有效推动了公正合理执法。为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宁夏先后批准银川市、石嘴山市等地在城市领域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集中环境卫生、园林、建设、规划、环保、房产、税务、工商、公安9个部门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统一执法。
委员们认为自治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执法人员偏少、素质不高,导致执法力量不够,疲于应付。同时,还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程序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规范行政执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作风转变的关键一环,提高各级政府依法治国的意识是当务之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学武建议建立与自治区人大、政协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形成执法监督工作合力。同时科学合理地开展机构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清退无证执法人员,合理规划执法环节,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和依法行政的执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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