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举行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_常委会议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常委会议>>正文内容
省政协举行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5日 来源:省政协办公厅宣传处   作者:周大彬 摄影 宋健浩   字号:[][][]
 
82425日,省政协举行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围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实施开展专题协商。
 
本网讯    824至25日,省政协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围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实施开展专题协商,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和有关人事事项。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围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实施”开展专题政治协商,是省委交给省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今年省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履职工作。省政协高度重视,乔传秀主席亲自带队到长兴调研指导,成立了由汤黎路、陈小平两位副主席牵头领导,陈荣高秘书长负责协调,经济委牵头的课题组,组织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舟山、台州和义乌等市政协共同参与,联合民建省委会、致公省委会、省工商联、无党派,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经济界、农业和农村界等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乔传秀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里程碑,标志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坚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与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准确理解和精准把握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工作的任务要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作用、人民政协的履职能力建设等,做到融会贯通、积极践行。
乔传秀强调,坚持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在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制度、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抓当前抓具体,积极协助省委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切实加强宣传与研究,全力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推动我省政协协商民主更进一步。
会上,18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作了大会发言和即席发言。副省长梁黎明到会听取意见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陈加元、王建满、陈艳华、姚克、汤黎路、张泽熙、陈小平、吴晶、蔡秀军、孙文友和秘书长陈荣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发言。
会议还举行了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第五次学习讲座,邀请省政协常委、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黄勇作如何认识和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的专题报告。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