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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省委会建言新安江水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郑锐 通讯员 赵晓华   字号:[][][]
本网讯    近日,台盟浙江省委会就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千岛湖是新安江水电站建成蓄水后形成的全国最大淡水人工湖,是我省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也是整个长三角地区的战略备用饮用水源地。新安江跨越皖、浙两省,其中安徽段大坝以上集雨面积占流域总面积的59%,水量也占60%左右。新安江安徽段水质的好坏,对千岛湖水质有极为重要的影响。自2006年开始,千岛湖营养状况指数呈上升趋势,为保护千岛湖水环境,解决新安江上游来水影响千岛湖水质问题,在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下,浙、皖两省经过多次友好协商,就补偿方案、试点工作推进等基本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推行近3年来,浙皖两省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千岛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但湖体总磷、氨氮指标浓度呈缓慢上升趋势,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为此,调研组及省环保厅的专家建议:一要明导向。树立依法治污,各负其责的理念,地方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主体,应主动承担治理责任,要明确补偿资金不只是对环境保护的奖励,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在对依法保护环境工作的认可;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能。二要明基准。明确水资源功能定位类型,因地制宜制定保护标准;明确补偿标准,反对生态资源货币化;明确实施办法,建立各方都能接受的机制,慎言立法。三要强执行。坚持考补结合,加强绩效考核、公众参与。四要重绩效。对新安江流域补偿试点方案(2011~2014)试行结果进行总结评估,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正确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的关系。治理经验的推广要做到稳扎稳打、谨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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