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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省委会提案力推我省加快粮食流通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沈浓 别蒙   字号:[][][]
本网讯    粮食综合流通能力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省粮食局采纳农工党省委会提案建议,一手抓深化产销合作,加强物流通道建设,拓展省外粮源供应;一手抓充实省内粮食储备,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我省耕地资源有限,粮食供不应求局面短时难以扭转。去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全会上,农工党省委会提案建议树立“大市场、大流通、大粮食”的理念,广纳粮源。一要大力培育和扶持若干综合性粮食龙头企业和一批粮食加工企业,鼓励扩大经营规模,延长粮食产业链,建立与农户、生产基地紧密联结的利益机制,实现粮食加工与购销、仓储、物流、储备、供应的有效对接,使其成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鼓励企业特别是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在省内租赁、并购、联营粮库和加工企业,建立跨区域的经营实体,建立粮食收储加工基地,创新产销合作形式;以建立省外小麦、早稻、晚稻和玉米基地为重点,鼓励企业和种粮大户到产区直接承包(租赁)土地,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开展订单生产和收购,将粮食运回浙江。
二要切实加强粮食物流通道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和能力,确保粮食“流得进,散得出”,积极打造区域性的“粮食洼地”。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强省内重点粮食物流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东北沿海浙江粮食物流基地建设,早日破解“北粮南运”的瓶颈,确保任何恶劣环境下“北粮南运”通道畅通。
三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计划,落实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规模、费用、仓储三到位。通过粮食储备设施的改造、软件与管理水平的提升,政策的调整,科学合理规划粮食收购、储存库点,逐步形成储备充实、布局合理、品种优化、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地方储备粮体系,有效提升政府粮食调控能力。落实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大力推广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有效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的农户储粮工程,探索建立科学储粮长效机制。
提案办理单位省粮食局采纳提案建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粮食主产区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目前,我省已在13个粮食主产省建立粮源基地470万亩,其中属于紧密型合作关系的有69万亩,可提供的商品粮源约40多亿斤。下阶段,将着重拓宽与国内主产省之间的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关系,提高合作层次和紧密度。东北地区是我国今后最大的粮仓,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加强同东北地区粮食产销合作十分必要。一方面,继续加强同东北三省粮食产销合作。为解决从东北调粮运输上存在的瓶颈制约,我省在东北建设稳定的粮源基地和粮食物流中转基地的有关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计划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成粮源稳定、粮质安全、物流便捷、供应高效的东北粮食收储、中转、供应体系,破解“粮源受制”和“运输受制”问题。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强同周边主产省的粮食产销合作,重点是发展同江苏、安徽、江西等水稻主产省以及河南、山东等小麦主产省的产销合作。
充实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加快完善科学的储备粮管理体系。国家将增加地方特别是主销区省份粮食储备规模,我省将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求认真做好新增地方粮食储备的测算、衔接工作,适时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粮的调控机制,使地方储备粮能与粮食应急、市场调控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地方储备粮的吞吐调节功能。
加快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我省科学制定粮食物流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实施省内重点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和市、县中心粮库建设“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全省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我省11个地级市粮食物流中心按规划已形成省内粮食现代物流网络布局。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国家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努力衔接国家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规划,创新投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中心粮库建设和省内重点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的补助政策,确保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能上新台阶。同时,鼓励引导粮食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快我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粮食综合流通能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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