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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要点刍议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金良   字号:[][][]
政协《章程》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体现在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各项工作之中。选派民主监督员既是不断丰富深化政协民主监督领域内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发挥政协独特优势,支持、促进职能部门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实际成效的客观要求。在具体工作当中,民主监督员应注意:
把握原则,明确定位。民主监督的目的是建设性的,开展民主监督活动要以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根本原则。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心;坚持不用对立的眼光看问题、挑毛病;坚持以理服人,真心实意地帮助民主监督单位改进工作。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范围很广,内容很丰富,各民主监督小组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党政中心工作,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又要量力而行,注意选择那些客观上需要、主观上又有能力做好的事来进行监督,一年确定一个主题作为民主监督的工作重点,切实搞深搞透,抓出成效。
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不靠权力,不靠命令,而是靠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靠协商讨论,以理服人;靠建言立论,为解决问题提供有价值、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民主监督才能客观公正,具有说服力,才能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才能做到批评切中要害、建议切实可行。
客观评价,跟踪督查。民主监督当中收集到的意见经监督小组集体审定后要及时真实地向有关单位反映。反映意见要严肃慎重,区别处理,该向普通干部职工反馈的向普通干部职工反馈,该向领导班子内反馈的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不能任意扩大范围,造成负面影响。反馈给民主监督单位的意见建议,要跟踪督查,对尚未办理的要跟踪督办;对已经办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要跟踪落实;对应办理而久拖不办的要及时提交主席会议研究下一步督办措施。
严格要求,清正履职。民主监督员要时刻牢记工作使命,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摆正自身位置,努力做到不干扰、不添乱、不违纪。对于那些滥用民主监督权力,干扰部门工作,恶意中伤干部群众,吃拿卡要谋取私利,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政协要取消其民主监督员资格,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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