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长兴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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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界别民主监督,既要充分体现界别的特色和优势,又要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和要求,通过两者的统筹结合、整体优化,来实现界别民主监督的整体优势和综合功能。
科学定位,确保监督有度
在导向上要定好向度。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界别民主监督提升到政治监督的高度,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切实把界别民主监督纳入到协商民主的范畴,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尊重界别以及界别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三要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使界别民主监督在有序、规范的道路上运行,做到依法、依章、依规监督。
在内容上要选好角度。一要围绕党政工作大局,重点选择党政有意愿、界别有优势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二要围绕界别群众关注的问题,选择界别群众呼声强烈的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三要围绕政风行风建设,重点选择与界别利益息息相关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作风问题开展监督。
在节奏上要把好尺度。界别民主监督更不是“硬约束”,所以,各界别在监督过程中要有“只求说得对、不求说了算,不算还要说”的毅力和勇气。做到主动监督不越位,客观监督不偏面,服务支持不挑刺。
优化设计,确保监督有效
优化界别设置模式,拓面促效。要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结构发展变化,自上而下对政协界别设置进行科学调整、合并和增设。既要考虑统战性,也要考虑民主性;既要考虑“精英性”,也要考虑“草根性”,从而保证各个阶层、各个利益群体、各个领域都有代表参与界别民主监督。
优化委员产生和管理方式,强能促效。建议进一步完善界别委员协商推选机制,采取差额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增强委员的界别归属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要加强对委员履职工作的管理,健全考核机制。建议建立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对委员走访界别群众、传递界别民意、助解群众困难等进行量化考核,从而保持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紧密联系,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在界别民主监督方面提出负责任的意见建议。
优化界别监督流程,建制促效。以实效性为目标,建立包括“知情、沟通、报送、转化、反馈、跟踪、效果评价机制”在内的一整条监督链条。同时,该机制还要能与界别协商、界别议政、界别视察、界别社情民意、界别提案等政协主要工作有机对接和综合集成,实现由偶然监督向常规监督、由局部监督向全面监督、由浅度监督向深度监督的转化。在对与界别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等进行民主监督时,还需加入不可行性论证环节,促使党政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完善格局,确保监督有位
强化组织领导。一方面,党政要重视支持。要通过党内建章立制和党内监督的形式,争取将界别民主监督纳入到党政监督体系当中,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协综合调度、界别具体落实的界别民主监督工作格局。要争取将部门吸收、落实、反馈界别民主监督意见、批评和建议情况列入党政对部门的年度考核当中,切实强化部门对界别民主监督的配合。另一方面,政协要加大力度。要建立健全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专委会与界别定向对接制度,提高界别组织化程度。要建立界别工作领导小组,将界别民主监督工作列入政协年度工作安排,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要创设界别活动常规载体,实现界别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
扩大群众参与。一要加大知晓度。通过宣传,使群众逐步了解界别、信任界别、走进界别,主动向界别委员反映问题、提供监督线索、配合监督工作。二要加大开放度。通过邀请界别群众参加界别民主监督活动,组织开放式界别民情恳谈会、界别民主监督汇报会、界别意见建议征求会等,增强界别民主监督活动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三要加大实效度。要敢碰硬问题、善解难问题、多促老问题,切切实实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用实绩说话,用实效取信于界别群众,不断巩固提升界别民主监督在界别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加强制度建设。首先是合法性层面。可以考虑将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各个层面的监督整合成一部《监督法》,将界别民主监督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提出来。相应的,《政协章程》中也应突出界别作为三项职能履职主体的表述。制度的第二层是党委文件。建议在5号文件规定的5种政协民主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增加“政协各界别以界别名义提出监督批评和建议”,成为第6种政协民主监督形式。制度的第三层是政协建章立制。人民政协应建立与界别民主监督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界别民主监督制约制度、组织制度、运行制度、激励制度、保障制度等,在制度层面确立并保证界别民主监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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