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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杜建勇   字号:[][][]

海盐县政协经过多年实践,深刻认识到: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为政协委员,尤其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界别的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形成了对政府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为海盐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盐县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实践。200910月,海盐县政协向10个县级政府部门派驻民主监督员。2015年,海盐县政协对民主监督员队伍进行“扩容”,每个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由3名增加至5人。民主监督小组创新工作方法,如参加受派单位有关会议、活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专项检查评议和明察暗访等,以个人或小组名义、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受派单位提出意见、批评与建议,并报县政协备案。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制度。县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在县政协主席会议直接领导下开展,由县政协副主席和专委会对口联系。二是健全沟通机制。县政协每年召开一次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民主监督小组和受派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各专委与各民主监督小组经常性开展联系。受派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负责与民主监督小组进行日常联系。三是建立反馈制度。民主监督小组不定期地向受派单位反映意见,至少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反映专题建议,受派部门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向民主监督小组(员)反馈。

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成效。一是增强了委员履职意识。政协委员被选派担任民主监督员,无形之中提高了委员的归属感和成就感,提升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了由被动履职到主动履职转变。同时,提升了委员履职能力。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了解行业工作,促进知情咨政,增强了沟通能力,提高了调研能力,切实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二是增强了政协履职实效。首先是拓宽了社情民意收集渠道。民主监督小组通过常态化的监督,及时收集反映意见建议,为人民群众、党政部门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县八届政协的2012~2015年期间,10个民主监督小组共开展活动174次,提出意见建议152件。其次是推动了关切问题的解决。民主监督员小组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活动,2012~2015年,先后对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城区排涝工程建设等96项重点工作开展民主监督,有的小组连续数年开展专题民主监督,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深化落实。再次是推动了部门工作开展。如派驻县民政局的民主监督小组在了解到老年公寓因收费低而影响运作后,随即向民政局提出了调整老年公寓收费标准的建议,被民政局采纳并上报县政府,得到县政府批复同意。

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遇到的瓶颈。在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方案设计无章可循,民主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上缺乏顶层设计指导。在社会基础方面,从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到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对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还缺少共识,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有些部门对民主监督员工作不够重视,应付现象比较明显。同时,民主监督工作由于缺乏有效的民众参与机制,很难成为社情民意上传的渠道,影响了民主监督工作的成效。在监督力量方面,参与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政协委员还是少数,没有实现所有政府部门的全覆盖;一些委员对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甚至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得罪人,不如装糊涂;一些委员监督能力不强,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

推进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对策措施。要从三个方面强化民主监督意识。一是政治意识,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的政治高度给予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二是服务意识。各部门要切实把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责任意识、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工作来抓,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三是责任意识。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转变作风,对政协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择善而从。要健全民主监督员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和完善派驻民主监督员制度建设,推动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增强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刚性约束”。如建立民主监督建议交办责任追究机制。要丰富和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民主监督小组在开展活动时,既可单人开展明察暗访,也可联组监督,又可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联动配合,开展专项监督。要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力量,把民主监督员个人的监督行为上升为政协的组织监督行为,使政协民主监督更有声势、更有分量、更具影响、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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