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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协参与乡村协商民主的浙江实践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孟大志   字号:[][][]

我省基层政协充分利用其体制优势、组织优势,参与各种形式的乡村协商民主实践活动,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对于推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效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机制建设,健全乡村协商民主体系。搭建参与平台,拓宽民主表达渠道。一是实体平台。通过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室、委员工作室等平台,实现政协委员与民众之间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如杭州市萧山区各镇街的政协委员工作室,按照轮值表,政协委员定期定时接待群众来访,与民众之间就小到一盏路灯,大到拆迁补贴标准、经济适用房政策等进行交流。二是动态机制。杭州市富阳区政协在各镇街建立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委员公开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政协委员制度、乡村政协机构联系界别小组与有关部门制度,组织委员开展“三进”,参加本地政情通报会等动态方式与群众实现交流互动。三是网络渠道。通过建立网络论坛,开通委员“网上工作室”“委员微博”等,实现政协委员与群众的及时互动。

推动制度建设,规范乡村协商活动。近年来,我省各县区级政协工作积极向最基层拓展,积极参与乡村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主导或参与制定关于加强乡村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推动乡村协商民主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如20152月份,绍兴市越城区政协出台《关于推进镇街政协工作委员会民主协商工作的意见(试行)》,并以中共越城区委的名义向各镇街党(工)委、以及区部委办局等部门转发。内容涵盖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协商民主的基本制度,组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通过对话、沟通、磋商等方式,进行民主、平等、充分的协商讨论,以化解矛盾和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协商理念。

开展协商活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参与平台,拓宽民主表达渠道。一是会议式协商。政协在镇街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书记办公会、党委会,以及政府办公会等,协商镇街的重要人事调整、财政预算和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政协委员列席镇街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民主座谈会以及年底的协商会议等,听取镇街有关工作通报,并与党政领导进行议政协商。二是调研式协商。基层政协委员深入一线,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就镇街层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把调研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搜集整理,作为开展协商民主活动的前提准备。三是视察式协商。政协委员围绕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程,以及重要民生问题展开视察,了解进展情况,并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抓落实。四是提案式协商。政协委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认真调研、深入分析、撰写提案,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开展乡村协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也是乡村社会治理易出现矛盾的领域,政协机构可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功能优势推动民主选举的有效开展。如2011年杭州建德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在坚持村委组织法以及上级组织部门关于换届选举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市政协共组织120名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的“民主观察员”,开展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相结合的试点工作。为顺利实现村级换届选举,选出群众满意的村两委,政协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地拆迁是地方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易造成基层党委政府与村民之间产生冲突的问题,基层政协也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农村建房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影响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事项。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住房难、建房难”问题,20149月,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政协联络室邀请区政协联系领导、政协委员和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与开展了“农民建房问题专题民主协商活动”,与会人员就农民建房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相关政策和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政协联络室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政府供决策参考。在政协联络室的助推下,新塍镇率先在全区开展农民建房试点工作,调整了原有的相关农民建房政策,逐步解决了农民建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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