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落实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政协理论探讨_理论研究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研究>政协理论探讨>>正文内容
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落实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韩贤清 唐益鸣 林伟   字号:[][][]

近年来,舟山市政协先后重新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办法》等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并在提案征集、立案、交办和办理、监督、反馈等具体实践中探索完善了相应的落实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落实机制的实践探索

抓好征集和撰写协商。市政协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协网站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编制提案征集指导意见和参考目录,在政协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及早下发,让委员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去选题。在提案撰写环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积极引导和帮助委员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提案前协商,了解所要反映问题的实际情况,并就“选择什么样的提案题材” “为什么要提出提案” “怎样提出提案”等进行协商讨论,以团体带成员,以老委员带新委员,以优秀提案作示范,努力打造提案精品。

抓好审查和交办协商。在提案审查环节,大会提案组和提案委员会经过认真酝酿讨论,提出立案、并案、提案修改、承办单位、重点提案等初步建议,并及时与提案者和有关单位沟通协商,努力达成共识。如舟山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共收到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336件,经审查,立案311件、撤案8件、作为来信送有关部门参考17件,并案处理72件,保证了立案提案的质量。在交办环节,先邀请承办大户当面协商,进行模拟交办;再在网上进行预交办,经过进一步协商并作必要调整后,再正式交办。

抓好提案办理监督和协商。落实分层督办:党委政府领导对口领办重点提案;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工督办重点提案;政协专门委员会协同督办重要提案;党委政府督考部门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全面跟踪督办提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往年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积极探索相关界别委员参与提案办理协商,丰富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和方法,拓展委员调查研究、知情明政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对办理难度较高或提办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提案,提案委员会会同党委政府督考部门邀请相关单位领导、专家联合会商,反复沟通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努力达成共识。

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落实机制的思考

倡导集体协商,打造提案精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各界别要及早谋划提案,通过公开征题、专家点题、民众献题、界别交题、集体定题等方式精心选题,通过社情民意、调研报告、大会发言与提案统筹规划、互相转化,通过专题调研协商取材,分工执笔集体讨论,共同修改完善提案来打造精品。

实行会后立案,深入沟通协商。舟山市政协是提案提交后先由大会提案组进行初审,提案委员会在政协全体会议闭幕后20个工作日内最终完成复审和立案,从而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仔细审阅每件提案,并与提案者和有关职能部门反复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完善交办协商,确保提办对口。提案正式交办前,可先通过网络进行模拟交办,经过进一步沟通协商并作出必要调整后,再正式发文交办,确保提办对口。同时,要加强提案审查力量的配备,保证有数量足够、责任性和权威性都很强的审查人员,确保审查严格、交办准确。舟山市政协的做法是除提案委成员外,还邀请市府办分管各口子的处长、新区督考办干部以及市属部门中部分承办大户的相关负责人一起参与大会提案审查和交办协商,使提案交办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落实三次协商,强化跟踪问效。要会同党委政府督考部门积极推动和促进承办单位落实办前面商,了解委员提案初衷,探讨办理措施;办中面商,形成提案答复件,明确办理措施;办后反馈,进一步征求委员意见建议,深化拓展办理成果。要拓宽协商渠道,扩大协商参与面,除提办双方和有关界别委员外,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参加。要丰富协商形式,采用承办单位领导通报情况,提案者发言,相关界别委员、专家和市民代表自由讨论发言,网上直播邀请网民参与等形式。要提高协商效率,探索集中办理、分类办理和二次督办等。要抓好统筹协调,实行重点提案督办及“回头看”工作和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及相关专委会、界别的视察、调研、议政等活动有机结合。

抓好协商评议,加强表彰激励。传统的提案办理满意度反馈表是在提案答复文件协商形成后,就请提案者填写。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弊端:一是有些提案者不好意思面对面提不满意的意见,或经不住承办单位“再三面商”,最终“被迫满意”。二是提案答复文件中承诺采取措施的落实一般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落实情况在传统的满意度反馈表中无法得到评价。三是提案办理协商是提办双方的互动,只有提案方评价承办方而没有承办方评价提案方,不够公平合理。因此,要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推行提案的质量和承办质量“双评议”:一是以公开评议会的形式,请承办单位和提案者面对面互相评议,诚恳交换意见;二是以各自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请承办单位和提案者背靠背互相评议,独立做出评价,既可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提高,也可提升政协协商民主的社会影响力,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