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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民主监督的丽水实践与经验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阙忠东 张永忠   字号:[][][]

近年来,中共丽水市委与各民主党派同舟共济,共谋发展,在发挥党派监督功能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

通过制度创新为民主监督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近年来,民主党派协商会制度、通报会制度、联系交友制度、特约人员制度、对口联系制度、重要内外事活动制度、协调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制定,使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轨道。这些制度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力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丽水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制度文件便带有这一突出特色。如对口联系制度、联系交友制度、特约人员制度等,对一些关键环节设计严密、前后衔接、环环相扣,为贯彻实施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力求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丽水市委、市政协及相关部门建立了民主党派协商会制度,与之相联系配套建立民主党派通报会制度;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就与之配套建立特约人员制度、约谈制度;建立联系交友制度,以及与之配套建立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等等。三是力求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的落实机制。近5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先后召开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 80 余次,形成了“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协统筹、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落到实处。

通过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事前决策监督作用。近年来,丽水市民主党派围绕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围绕中共丽水市委坚持习总书记“两山战略”以及“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生态富民”等经济社会发展部署,通过建言献策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建议,把民主监督的触角伸到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政策法规的制定上,从而提高了民主监督的实效。从丽水市政协第一届到三届,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共向政协大会提交了集体、个人提案1800多件,每年政协大会个人提案中,由党派成员提供的占45%左右。民主党派向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意见1200多件,调研文章200余篇,其中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提案和建议被政府采纳,有的已经付诸实施。

通过参与行政过程提高事中执行民主监督的实效。事中监督即执行监督,而做好事中执行监督的首要前提就是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任职,因此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就显得格外重要。近年来,一批综合素质好、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党外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民主党派优秀成员进入丽水市各级权力机构、政府各职能部门正呈现出逐年加大的趋势,这为各民主党派履行事中执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到各级人大、政协及政府各部门任职,直接参与到政策执行之中,一来监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在执行中不走样,二来也为提高自己执行政策的水平与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质询问责提高事后结果民主监督的权威。丽水市各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的实践中,注重事后的质询问责,其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提高。丽水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成绩有目共睹。但勿庸讳言,一些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负面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事件、问题已经产生了,已经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损害。丽水民主党派的事后问责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通过既有平台进行质询问责。近5年丽水市召开的人大、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共提出质询问责议案68起,相关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举行专场说明会26次,提出整改意见书47封,有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二是通过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质询问责。丽水民主党派在政府各监督部门的人数较多,这为他们直接通过政府监督部门对相关事件问责任提供条件。近5年,经民主党派检举、举报,通过纪检、监察处理的领导干部就有23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三是通过媒体借助舆论监督来进行质询问责。由民盟市委会在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与改进我市‘电视问政’的建议”提案,经审定被确定为市纪委书记督办的重点提案。该提案在民主党派的努力下通过丽水电视台“问政”公开节目,大大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监督力度,推进了丽水政务向社会公开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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