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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政协:提案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俞志英   字号:[][][]

临安市政协始终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强化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持续推进提案工作创新发展。始终坚持以提高提案整体质量为导向,着力在提案选题、审查、立案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有效提高提案整体质量。

拓宽知政渠道,优化提案选题。通过召开政情通报会、举办政协委员培训班等途径帮助委员知情明政,让他们及时把握“上情”、掌握“下情”、了解“外情”。在政协全会召开前,向全体委员印发《提案选题参考目录》《提交提案注意事项》等资料,积极引导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选准、写好政协提案。同时,大力鼓励各界别和政协委员多提集体提案,并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等履职成果提炼转化为集体提案。

实行预交预审,提升提案质量。通过建立提案预交预审制度,要求提案人在政协全会召开之前需将所撰写的提案预交到各自界别召集人或提案委成员处,同时采取政协界别审阅、专委会初审、提案委复审等程序对所有预交提案进行逐层审查和修改,并及时将最终的审查意见结果告知提案人。已通过审查的提案,可在全会期间正式提交;未通过审查的,需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提交。提案预交预审制度的实施,有效实现了政协提案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的转变,建立了政协委员、政协各界别、各专委会全程参与提案工作的机制。

采取同类合并,减少提案数量。积极推进提案“减量提质”工作,着重在提案审查立案环节对内容相近、建议相同的同类提案采取归并处理,促使提案质量更高、办理实效更好。

提案办理成效的好坏是衡量提案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临安市政协重点抓好提案办理环节,并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深入推进提案办理落实。

优化考评机制,提高办理积极性。临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机关部门综合考评,并采取加分和减分相结合的计分办法,对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和委员来信处理情况进行考评,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重视程度,有效提升了提案办理工作积极性。

紧抓重点提案,提升办理示范性。重点提案是政协提案的标杆和样板,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有利于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助推政协提案的整体办理质量。一直以来,临安市政协坚持重点提案重点遴选、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在提案预交预审环节结束后,由各界别、专委会推荐重点提案初选方案,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审定若干重点提案,在全会闭幕会上进行公布。在提案办理环节,着力从提升提案办理层次入手,实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领办重点提案,有效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在提案督办环节,建立重点提案协商监督和民主评议制度,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牵头组织提案人针对各个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专题协商,并在所有重点提案办理结束后围绕提案办理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分别由市政协督办领导和提案人提出评议意见和评价意见,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的深化文章。

实施集体评审,增强办理实效性。建立完善提案办理评审制度,各界别定期组织界别委员与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在“三沟通”和“两个一次”(即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在提案答复之前面商一次,在答复件形成以后再沟通一次)的基础上,对本界别所有提案的办理态度、办理答复情况及办理结果分类进行集体评审,切实增强了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有效推动了提案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切实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解决落实率。

注重创新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是提升提案工作水平的关键因素。近年来,临安市政协谋划新思路、实践新举措,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推进提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创新提案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在及时修订完善《提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提案工作有关制度的意见》,将提案预交预审、提案办理集体评审、重点提案协商监督和民主评议等政协提案工作的特色创新做法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从而实现提案工作创新举措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建立提案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建立具有委员网上撰写和提交提案、界别网上审查和评价提案等功能的提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提案工作的网络化操作和数字化管理。

健全提案工作队伍,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实际需要,配强提案委成员,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从各界别挑选一名政协委员作为提案委成员,协助界别召集人做好本界别的提案工作,确保提案工作有效对接全部界别、覆盖全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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