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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戴北方   字号:[][][]

编者按    深圳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坚持政协性质定位、把握工作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协商内容、拓展协商渠道、完善协商机制,取得了创新实践成果。


 

据人民政协报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人民政协事业永葆生机的活力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系统阐述了人民政协的使命任务,深刻揭示了政协工作的内在规律,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唯有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才能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大发展。


新时代呼唤政协工作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政协工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人民政协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协商内容、形式、载体、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国家治理功能,确保协商民主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成为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创新政协工作是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这就要求我们科学把握政协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运用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形成规范有序、特色彰显、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履职新格局,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创新政协工作是彰显“四个自信”尤其是制度自信的必然要求。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落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这一战略任务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政协协商民主体系,使政协协商更加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更加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其他协商渠道提供示范,与其他民主形式互为补充,努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团审议时,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移民城市和创新型城市,深圳肩负着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的历史重任。另一方面,深圳在率先发展中的转型矛盾凸显得更早、更为集中,市民群众多元性、平等性政治参与需求更加强烈,政协传统的履职方式面临许多新挑战。深圳政协要在新时代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继续高举创新旗帜,把政协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先行地、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高度,开拓进取、砥砺前行。


政协工作的深圳探索

深圳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坚持政协性质定位、把握工作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协商内容、拓展协商渠道、完善协商机制,取得了创新实践成果。

创新协商制度,提高政协协商“三化”水平。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的各项创新必须以制度为保障,特别是对于履职工作中的普遍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需要通过健全的制度有重点地予以改进、有针对性地加以规范。针对提案办理协商中存在的提案“回娘家”“被满意”等老大难问题,我们下大力气建立健全提案培育、审查、办理结果公开、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常委和副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创新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制度,对提案办理工作事项进行量化分析、清单核查,倒逼质量提升,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实践证明,根据经济社会特别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通过规章、文件等形式,将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程序等固定下来,成为各方面、各部门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政协工作才能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政协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才有了制度保证。

创新协商内容,拓展政协履职领域。深圳市政协结合党政所需、社会所盼、政协所能,选准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协商的内容,拓展协商的领域。发挥深圳具有特区立法权、党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政协委员中法律专业人士较多等优势,把立法协商作为拓展协商内容的重要抓手,推动市委出台了《关于在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的意见》,确立了29名法律专业人士为立法协商工作咨询委员,对政协参与立法协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以年度立法计划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为重点开展协商,以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全体政协委员、咨询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各界别意见,推动立法前充分进行协商。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获得“深圳市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积极拓展民主监督内容,联合市纪委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双述”评议、纪委常委会报告评议、市委巡察工作征求意见等活动,实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实践证明,政协只有在协商内容上不断创新,才能把工作延伸到党委政府最重视的关键领域,才能做到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创新协商品牌,提高政协履职质量。政协工作点多面广,在工作创新上要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整合优势资源,突出政协特色,打造工作品牌,以品牌显特色,以品牌强质量。深圳市政协先后打造了“委员议事厅”“委员讲坛”“深圳口述史”“委员五分钟”“政协热线”“委员学习论坛”等协商工作品牌,发出了政协好声音,提高了政协协商质量。“委员议事厅”活动改变了政协协商主要发生在政协内部、集中在上层精英、局限在办公大楼的传统做法,真正做到“开门议政”,努力实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截至目前,“委员议事厅”活动已成功举办了43场,参与活动的委员达270人次,观众1.8万人次,活动主题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创新驱动发展等全局性工作,以及医疗、教育、环保等民生热点问题,得到了市民群众、党政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创新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管理机制,激发政协工作主体活力。市政协持续完善政协委员激励、考核以及联络、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委员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担当。今年市政协出台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明确“六个一”(每年参加一次全体会议、一次市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一次视察调研活动、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提交一件提案或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提交一份年度履职报告)的履职基本要求,实施委员履职量化考核,把履职创新作为委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市政协常委的模范带头作用,每年第一季度安排部分常委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上述职,并逐步扩大到全体委员;常委年度履职情况,以市政协党组名义报告市委等,形成导向鲜明的管理机制。与此同时,加强政协机关干部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设立年度工作创新奖,鼓励机关干部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推动政协工作上台阶、创品牌、出成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改革精神、务实举措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不断激发政协工作内生动力,增强工作活力。


加强政协工作创新的思考

创新要有原则。政协工作讲创新,前提是讲政治、讲规矩,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宪法、政协章程的框架下开展创新,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把握政协性质定位不偏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创新要有担当。创新要求强烈的责任担当,政协必须始终保持“一线”的精神状态,准确把握时代规律,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做到党委政府工作开展到哪里,政协的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以新的担当和作为,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安排落实到位,把人民民主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创新要有质量。政协工作创新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紧密结合起来,体现在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协商建言、自身建设等履职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把履职工作提质增效作为检验创新质量的重要标尺。

创新要可复制推广。创新的成果要及时通过制度进行固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供给。要通过完善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的机制,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督办机制,政协委员履职的约束激励机制等,努力提高政协协商“三化”水平,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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