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最多跑一次”改革民主监督系列访谈(二)_民主监督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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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最多跑一次”改革民主监督系列访谈(二)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红威   字号:[][][]

据联谊报    “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以来,全省各级政府上下齐心、行动迅速、工作扎实,营商环境、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工作有了新进展。改革改出了认识的新高度、效率的加速度、群众的满意度。

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已进入从破题向纵深、从倒逼到主动、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为发挥好“钉钉子抓落实重要一锤”作用,省政协各民主监督组深入有关市县广泛开展监督调研,与各级党委政府协商探讨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牛鼻子”。如何让部门间高效协同,怎样让办事系统融合集成,让部门、系统间的物理整合形成“化学反应”,真正在体制机制上从“各自为战”转化为“协同作战”,从“部门政府”转变为“整体性政府”,这是委员们在监督调研中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

“以前是窗外群众追着部门跑,现在变成窗内部门忙着跑。”许多委员发现,一些地方办事机构为实现形式上的“最多跑一次”,简单地以工作人员“代办制”,甚至“包办制”替群众在部门间相互跑,但部门之间、系统之间的办事流程和效能还是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委员们认为,这与“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的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要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参加第二监督调研组的郑博光委员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是改革的一个方面,改革的精髓是简政放权,如果不从简政放权上突破,就不能从长效、可持续上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初衷。他建议,通过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形式,规范梳理部门权利,让权利不再“任性”。

陈剩勇委员根据监督调研情况建议,要从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两个方面双向推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拿开“多余的手”,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范柏乃委员则从健全法规制度角度谈了看法。他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是根据串联式、分立式和小部制模式的行政部门体制制定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很多方面受到行政法规的制约,亟须对地方法规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有的委员提到,群众办事大多要提供个人信息,但哪些可与部门数据库联网,哪些不能完全共享,这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他建议,通过“最多跑一次”的东风,推动我省大部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国大部制改革提供浙江智慧、创造浙江经验。

参加第四监督调研组的雷祥雄委员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选动作”。这样,改革才更接地气,也更有创造力。对地方的创新举措,应有相应的容错机制,积极保护和鼓励创新。

委员们建议,加强部门协同机制建设,集成服务不是简单地让各部门人员集中办理,更需要在政府自身改革着力,通过政府改革的“减法”“除法”,换取市场与社会活力的“加法”“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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