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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召开委员约谈会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字号:[][][]

  网讯 8月31日,省政协召开委员约谈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对“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政协“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重点课题组的统一安排,以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为主干,汇聚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有关同志的调研组,今年上半年在王永昌副主席的带领下,就“促进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省级各有关部门,并赴杭州、宁波、嘉兴等地,召开座谈会,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历时6个多月,数易其稿,形成了调研报告。

  与会省政协委员结合自身工作,紧紧围绕主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说,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相比,缺乏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相对贫困群体的问题仍然突出,要把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委员们建议,要用好传统的收入审核办法,解决金融、证券类收入审核难的问题,科学界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范围;明确政府部门在推动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工作上的职责,把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劳动力供需信息平台,提供技能培训,推动城市低收入者的就业;注重物质扶贫的同时还要注重精神扶贫;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力量,帮扶城市低收入家庭。推动救助法、慈善法等立法工作,区分救助层次,建立救助体系,消除代际贫困,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

  王永昌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郑重宣布浙江基本实现了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历史使命。关注城市低收入家庭,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生存权和发展权,确保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始终坚持把富民放在首位,全面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他强调,要充分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调查城市低收入家庭底数,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责任主体,根据形势发展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帮扶标准,完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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