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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委员建议:

利用创业投资打造新质生产力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鲍蔓华   字号:[][][]

据人民政协报 “科技创新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只有创业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特点与之相契合,所以在新质生产力打造过程中创业投资具有重要作用。”122日,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胡敏翔建议利用创业投资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胡敏翔看来,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是浙江省32条中最具特色的一条,也符合最新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此建议,构建以市场化创新为基石的科技创新体系,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培育更多有创新力的中小企业,让更多经营主体参与到新型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运营中来,并引入市场化评价机制来引导体制内科研活动;大力落实已有的创业投资鼓励政策并出台更具体的措施,加快推进《浙江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条例》立法计划;积极开展政务增值化改革,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投资市场环境,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业投资改革试点,争取在全国率先突破。

针对现在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的现象,胡敏翔认为,这个时候就需要切实发挥省专项基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社会资本作用;设置综合化的引导基金考核体系;大力发展市场化运作的政府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放宽投资限制,撬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设置尽职免责办法中的量化考核指标,有效引导从业人员和市场的预期,鼓励其发挥创造性和能动性。

针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仍面临着融资渠道不通畅、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胡敏翔还建议全面提升科技型企业营商环境。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定单独的准则规范;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探索区域债券市场建设,针对区域市场特点,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制度,增强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评级方法的科学性;加强投资人保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控制制度,优化资产负债水平,防止高杠杆企业的过度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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