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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4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周汉民   字号:[][][]

据人民政协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回望来路,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独特的伟大创造,其伟大实践蕴含着深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础、理论基础、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展望未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必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履职形式必将进一步多样化、制度规范必将进一步扩展。

协商民主,永远在路上。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几十年来创造和实践的协商模式,不仅符合中国政治特点,也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借鉴,彰显了中国智慧,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协商民主既是民主制度,又是民主程序,是选举民主之外的又一个重要的民主形式。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历了长期的历史考验,不断推进、完善。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准备对宪法部分内容作出修改,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同志代表民建中央向中共中央郑重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宪法。在之后的民主协商会上,孙起孟再次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宪法。此项建议最终得到了中共中央的采纳,经由全国人大会议表决,在宪法序言第10自然段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一关键表述,奠定了多党合作的宪法依据。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始终是我们高高举起的旗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模式,民主形式的发展和完善更不能生搬硬套,需要我们自己来努力。在这一方面,全国政协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尝试。例如,全国政协双周协商会讨论的议题都涉及国家发展大政方针和基本民生工程,真正做到了切口小、意义大。我曾多次参加,并围绕自贸区政策、“一带一路”建设等关键问题积极谏言,相关建议得到了有关国家领导人的批示。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核心就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思想上政治上扣好履职的第一粒扣子,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职能发挥好,强化政协委员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与国家政治、经济发展,一路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

进入新时代,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比任何时候都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就是解决人心和力量的问题。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政协就是要在其中发挥大作用,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去年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联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用“三个新”来描述新型政党制度。肩负着推进并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重大政治责任的人民政协,更要关注界别特色、体现专业特长,为党派界别搭建更有效的履职平台,让各党派通过参加人民政协组织,有效地履行界别职能,发挥作用,切实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最大限度团结积极力量、争取中间力量、转化消极力量”,形成凝聚共识的工作氛围。各民主党派一定要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这不仅是民主党派的行为准则,而且应当成为长期坚守的政治操守。

人民政协70年的光辉历程,就是一部“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的光荣历史。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它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并始终追随共和国的前行步伐。人民政协从光辉的传统历史中走来,还会向更加光明的未来走去,不断谱写新时代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