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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政协打好“提质减量”牌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捷   字号:[][][]
本网讯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的会议室里,在听取提案办理情况介绍后,提案人葛树法由衷地说到:“我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也感谢区住房保障办一年来的努力,很好地解决了提案中所提的问题。”
这是余杭区政协到该区住房保障办进行重点提案办理回头看的一幕。该题为《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多高层公寓社会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由区政协委员葛树法在去年全会上提出,由于很好地反映了余杭区在农村多高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被列为当年10件重点提案之一,但由于当年办理条件限制,只能被列为B类提案,即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提案。
对于这种情况,余杭政协提出了重点提案“三督办”原则。即在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由专委会先对承办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再由区政协领导带队对重点提案及同类提案进行一次督办,第二年对B类提案进行一次回头看。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持续关注,力求将提案的建议落到实处。
一年来,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将日常工作和提案办理结合起来,以提案办理促进日常工作,出台了《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建设指导性意见》,建立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项目建设、回迁安置和后续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农民多高层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费收缴办法,强化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后续社会管理,较好地解决了提案中所提的问题。
近年来,余杭政协没有将流程管理局限于提案办理环节,而是将端口前移,从提案撰写之前就提前介入,提出“一年一培训”:即在每年全会之前,就如何撰写提案对全体委员进行培训辅导,结合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区情,对委员选题进行指导,从源头上提高提案质量,力求提案提到点子上。区政协还开展提案民主评议工作,对部分承办单位提案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整个流程增加了闭环,使提案质量管理全过程更加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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