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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监控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大彬 通讯员 程尚送   字号:[][][]
本网讯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屡屡发生因资金链断裂而企业破产关闭、老板跑路、员工闹事等现象。“防止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跑路’关键得未雨绸缪。”台州市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分行副行长徐曙鹰在前不久召开的台州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高声疾呼。
徐曙鹰就此曾进行深入调查,并找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破产案例:2014年,奉化的房地产公司兴润置业及关联企业因经营不善和高利贷导致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总负债35亿多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2013年,三门某集团因资金链断裂而资不抵债,宣布破产;临海一集团因盲目扩张投资造船业最后导致资金链断裂而破产。今年1月,台州某集团因负债26亿被法院宣布破产。
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统计数据,也证实徐曙鹰关注的这一现象。到2014年底,台州市不良贷款总量达59.82亿元,比年初新增12.4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9%,比年初提升0.13%,资产质量恶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剧。
“从台州市目前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潜在风险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营运资金不足,信用风险危机,流动能力不强,企业投资失误,连带风险引发,管理模式落后。”徐曙鹰说。他认为,资金链是否濒临断裂的危险,一般考虑企业的资产质量,即资产负债率、融资的能力、宏观经济的情况以及企业的发展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等。
徐曙鹰认为,防止资金链断裂“跑路”关键还得未雨绸缪,及早制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对策。首先要部门联动,切实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监控。特别要对银行贷款依存度高、民间融资依存度高、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做到心中有底。同时,要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和指导,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和处置地方非法集资力度。另外,要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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