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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政协建言助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沈泉   字号:[][][]
本网讯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接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虞要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文件的出台与该区政协多年来的关注建议密切相关。
如何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2010年,上虞政协通过调研视察、提案建议、社情民意等形式对老龄问题予以积极关注,着手开展相关课题调研。“由于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独居)老人家庭数量激增,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和长期照料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但由于社会保障不全,养老服务业发展缓慢,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当年的区政协八届四十二次主席会议将关注点放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上。在摸清上虞老年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区政协提出了以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来应对人口急剧老龄化的挑战,加快城乡一体的养老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构建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议。相关调研报告得到了区委、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基于上虞实际和传统特点,居家养老仍是当前老年人养老生活的主要方式,如何构建覆盖全区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2013年,区政协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督查建议书》,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探索与探讨,提出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老年人服务补助的专项财政资金,探索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长效运作机制等建议。在2014年的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区政协再次把《关于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作为大会重点发言,客观分析了养老机构社会化发展中存在的建设规划滞后、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保障措施、融资困难等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其中提到的统筹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保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收费管理等方面的不少内容更是被吸收到区政府新出台的文件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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