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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政协:建立履职档案表彰激励先进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冯柏长 胡建锋   字号:[][][]
本网讯    “绍兴市上虞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闭幕式应到委员284名,实到269名。”随着这一数字的报出,绍兴市上虞区政协秘书长任一芳感慨道:“强化委员履职考核很有必要,今年大会闭幕式委员参会率远高于往年。”
改变不只在到会率上。据了解,从去年开始,上虞区政协把加强委员履职考核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章立制、通报反馈、表彰激励等措施,有效激发了委员履职积极性,改变了以往一些委员重荣誉、轻履职,当“挂名委员”的现象,委员总体会议参会率超过90%,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的数量较往年增长20%以上,形成了近200余篇有影响、有深度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其中有2篇社情民意被全国政协采用,并报送中央有关决策部门,为党政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良好的机制是考核的基础。2014年初,该区政协出台了《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的操作办法和考核内容,要求政协委员要做到“五个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界别、专委会或联络组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提交一件有较高质量的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走访一次界别群众;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并规定在每届任期内,委员未经批准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累计超过2次的,或连续三年没有提交一件提案和反映一篇社情民意的,撤销委员资格。
区政协对委员实行动态管理,把委员履职考核纳入政协经常性工作体系,为每位委员建立履职档案,对委员参加大会、界别活动、专委会活动、学习、调研视察、大会发言、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文史资料、办好事实事等方面情况予以登记记录,形成委员履职信息库。每年底将《委员履职情况表》通报给委员本人和界别召集人,对于履职情况不理想的,由政协领导出面予以诫勉谈话,督促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根据《委员履职情况表》的信息,区政协年终进行优秀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优秀文史工作者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并在政协大会期间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在履职过程中和本职岗位上以及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委员,邀请市、区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向公众展示委员风采,激发委员参政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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