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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象山县政协支招企业资金担保链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吴家唯   字号:[][][]
本网讯    近年来,受世界金融危机等多重宏观因素影响,企业资金担保链风险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不断增加,企业担保链风险不断扩散,银行不良贷款率进入上升通道,原先良好的金融生态受到较大威胁,对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为此,象山县政协组织委员对该县企业担保链风险情况进行调研与分析,建议抱团合力帮扶,化解资金链担保风险;强化金融创新,阻断担保链风险传导。
委员们认为,金融部门首先要树立企业兴则银行兴的意识,把支持实体经济作为最主要价值取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于担保企业,要建立主办行制度,协调相关银行达成共识,共进退合力帮扶,做到不简单搞贷款平移,不随意抽贷压贷,允许企业通过降低付息、延期付款、分期偿付、贷新还旧等方式承担担保债务,明确先出险企业后担保企业、出险企业资产清偿后不足部分再由担保企业按比例承担的追债程序。法院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尽可能为企业生存提供法律帮助,如对主债务企业涉嫌刑事犯罪的,要裁定担保合同无效,免除担保责任;如针对《物权法》与《担保法》的冲突问题,要明确执行《物权法》,凡是破产企业债务由多家企业共同担保的,债务一律均摊。同时,县委、县政府要为法院法官执行这一规定所带来的诉讼风险提供组织保障。对于产品有生产前景的破产企业,法院要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有实力企业兼并重组。同时,出险企业要诚信面对,主动配合。要坚决抵制恶意逃废债、非法转移资产等不良行为,鼓励通过聘请高素质律师团队、主动与法院对接寻求法律帮助、主动与银行对接寻求解困办法等形式积极应对,即使是解困乏术、生存无门的企业,也要真诚面对,求得各方的理解。
委员们建议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推行“二次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方式,积极探索他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盘活企业生产设备、厂房、土地等资产用于抵押,尽量扩大抵质押资产范围。县财政要加大对县企业担保中心的资本金注入,对于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在企业充分挖掘自身抵质押资产潜力的前提下,切实履行担保责任,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缺口,尽可能避免企业互保联保或向社会融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要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建立健全由金融主管部门为主牵头,金融业、证券、保险、工商、财税、海关、电力等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金融部门提高信贷资金风险管控水平,扩大基于充分风险评估基础上的信用贷款规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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