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嘉善县政协委员疾呼:民生工程,请听民声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嘉兴嘉善县政协委员疾呼:民生工程,请听民声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夏梅萌   字号:[][][]
本网讯    近日,嘉善县政协委员在下基层调研走访农村困难家庭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县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改善被救助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支持,但此项惠民工程当前逐渐遇“冷”。
首先,户均救助不高。对于被救助家庭来说,往往是因残、因病、因灾致困致贫,很难拿出额外资金来进行危房改造。另加建房成本日益高涨,救助标准却没同步提高。2014年,该县农村危旧房改造100户,发放救助资金仅为107万元。以一位孤老建造4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总成本在4万元左右,根据政策最高补助270/平方米,即10800元,约占总成本的1/4;孤老个人要承担近3万元,这对一个每月靠500元低保金生活的老人来说是无力承担的,因此无法进行危旧房改造,被迫放弃接受救助。
其次,建造审批困难。该县推进城乡统筹建设,促进农村节约集约用地,但村庄布点规划的集聚点在基层启动难,甚至还出现因规划原因农户无地集聚问题。同时,集聚点的宅基地配套费用高,大多数困难家庭难以承受,所以,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主要还是靠原地或异地拆建。但由于受到村庄布局规划限制,一部分农户建房审批困难。这就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既不能原地拆建,也进不了集聚点建房。
再次,工作机制不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涉及多个部门,住建部门涉及最多,包括危房界定、房屋建造前审批、建造中的质量监督和建造后的质量鉴定等多方面,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危旧房改造的工作机制较为不顺。
因此,嘉善县政协委员建议,提高资金救助标准。将原来的救助标准提高100%(或50%),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被救助家庭的救助标准分别达到每平方米540元、450元、360元、225元。完善村庄布点规划。对村庄布点规划的集聚点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对无法启动的点允许困难群众原地修建,做好相关审批备案工作。对启动集聚点建设的村,可通过置换或村联建安置的方式为困难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委员们表示,还要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救助的政策宣传,要严格程序,精简手续。灵活掌握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的危旧程度和家庭的困难程度两大救助原则,坚持按“民建公助”模式配套基础设施或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应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负责危旧房改造家庭的困难情况核查和发放救助资金。积极探索慈善项目救助由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实现慈善定向救助与农村危旧房改造有效衔接。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