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政协: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杭州政协: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1日 来源:杭州市政协网   作者:何去非   字号:[][][]
据杭州市政协网    根据市政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安排,日前,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叶明主持召开市政协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张鸿建、何关新、董建平、汪小玫、王叶林和市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政协党组作为党在政协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在政协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市政协两级党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和中共杭州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将政协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协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领导班子的决定,转化为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共识,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始终把党建牢牢抓在手中,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要对照《条例》规定,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推进党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把《条例》落到实处。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