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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政协:委员提案为创新流动摊贩管理支招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武军   字号:[][][]
据联谊报    流动摊贩经营品种繁多,经营工具多以自制手拉车、人力三轮车为主,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宁海县政协委员袁小微提案建议,分类分域分时,创新管理城市流动摊贩。
袁小微调研后发现,流动摊贩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以贩卖鞋服、锅碗、小工具等日常生活用品为主的日用品小贩;以贩卖水果、蔬菜为主的果蔬小贩;以贩卖早点、熟食、烧烤、油炸食品为主的食品小贩。
流动摊贩经常出现在居民生活区、校园周边,甚至大型超市一带的闹市区。核心城区流动摊贩既影响市容市貌,也对居民出行、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流动摊贩为啥这么多?袁小微认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是个重要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核心城区特别是有些老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等相对缺乏,流动摊贩以其商品价廉、经营灵活、购买方便等特点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市场有需求,政策引导和产业布局不能及时跟上,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市场里很空,马路边很忙”的奇怪现象。虽然相关部门经常采取整治措施,但由于流动摊贩违法成本不高,整治效果持续时间往往不长,城管执法和流动摊贩频繁地在街头上演“猫捉老鼠”游戏。
为了根治流动摊贩“顽症”,袁小微提案建议,成立工作小组,明确部门职责,由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和相关街道共同牵头,公安(交警)、国土、规划、环保、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城管部门负责流动摊贩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占道经营的管理;国土、规划部门负责临时交易点的排摸和安排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流动摊贩活动环境监管工作;商务部门负责产业布局规划,出台相关引导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经营的监管。
分种类管理。注重管理方式,应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疏”重于“堵”,对流动摊贩进行区别对待、科学管理。如对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可纳入社区服务的范畴,由社区进行管理;对社区便民、利民设施不足(比如农贸市场)的区域,可利用周边闲置的土地或场所,作为临时交易场所;而饮食、烧烤之类,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大,应当在指定区域经营,可考虑创建“步行美食街”,便于集中管理,有条件的办理相关证照并做到退堂入室,未达到要求的要重点打击,坚决予以取缔。
分区域管理。对城市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核心重点地段(如大型超市门口、校园周边等)实施一级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对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可以允许个别流动摊贩存在。对城市外围的空地、车辆较少的道路、传统市场周边的道路等,在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默许流动摊贩或农产品直销点在这些地方设摊经营。
分时间管理。按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管理能有效避免按区域管理带来的不足。如对市中心的农贸市场周边,可按不同时间段灵活处理。早上在市民上班或交通高峰来临之前以规范为主,过了时限执法部门再严格管理,形成大众认可的“潜规则”。对于城市一些特色小吃或传统商业活动,可用周末设立跳蚤市场或不定期组织集市贸易的方法进行疏导。
创新管理模式。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出台针对流动摊贩群体的提供发牌经营或提供专营区的优惠政策,要求其诚实守信、服从管理。二是规范操作。城管部门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对不按照有关规定经营或卫生达不到要求的收牌或禁止经营。三是因地制宜。以非繁华路段为主,给流动摊贩发牌或设立流动小贩经营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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