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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政协:头脑风暴力推司法改革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夏紫裕 通讯员 吴取利   字号:[][][]
据联谊报    “匆匆的步伐,严肃的脸孔。”这是省政协委员、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对一线法官的印象,说出了目前司法改革中一些克难攻坚的迷思。
温州市政协日前到文成、瑞安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情况进行调研,并邀请全市公检法司等司法体系部门负责人,与政协委员就全市司法体制改革举行监督调研座谈会。
2014年以来,温州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制定出台了《温州市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各部门合力、通力、协力,探索创新,务实求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难题也逐渐浮现。法官、检察官责任机制的不断强化与权利保障体系的不匹配,给法官与检察官带来了焦虑和迷惘。
“在司改中,把不符合法官、检察官专业性的工作分离出来,减少法院、检察院的社会管理功能,对人员实行‘员额制’分类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在温州,‘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对“案多人少”可能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金克明表示了忧心,“在国外,从经验和历练角度讲,50岁的法官还算是婴儿。”金克明建议,“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制应同步改革,与公务员的退休体系应有所不同,或实行终身制。”
市政协委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付钢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法官、检察官责任与普通公务员不一样,一定要大力推进薪酬改革。“一天办一个案和十天办一个案的质量是有所不同的。”
市政协委员、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永谦说,部分群众反映经侦案件立案难,建议在立案程序上做些改革探索,可以考虑先查案再立案,以解群众反复进行涉法涉诉信访困局。一些简要案件,可以多做当庭裁判,加速审理,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而对于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法院可以把合议庭不同的意见,表述在裁判文书上,以提高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委员们围绕“高效司法”,加快办案流程,减少司法成本等展开热烈讨论。大家认为,应该实行审判分离,去行政化,建议给两院院长列一份“权力清单”,减少具体干预,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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