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逐步提高,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解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桐庐县政协委员王芳认为,养老机构建设单纯依靠政府或靠民间资本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单靠政府需要巨额的资金,会出现政府投入资金大效率低的问题;单靠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机构的社会公益性难以得到保障。
王芳经过调研后提出探索建立公建民营的养老模式,即由政府建设养老院,由民间组织、企业或个人负责管理、服务和运营。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既减轻了政府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的负担,减少了运营经费的投入,同时民间资本接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后,只需要投入装修等部分资金,就可投入运营,降低了运营成本。政府部门则根据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机构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
就公建民营的实施模式,王芳建议可采取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两种模式。委托经营,即由政府将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民间组织、企业或个人负责运营。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经营权同所有权相分离,但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根本利益则是一致的。与企业的委托经营不同,养老机构的委托经营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实现社会效益为目的。租赁经营,即由政府将公办养老机构场地的设施设备租给民间组织、企业或个人使用并收取租金。政府有权规定机构的经营方向和目标,由民间组织、企业或个人负责机构的经营管理,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养老机构场地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但是机构所有权仍归政府。承租方负责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盈利不用按比例分给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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