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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政协:献智“文物保护与利用”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吴悦 夏紫裕   字号:[][][]

据联谊报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探寻解决文物保护与建设发展、居住民生之间的矛盾,有效利用好文保单位,乐清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成立专题调研组,以实地走访部分文保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多层面座谈会等形式,就文物保护与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乐清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单体117处,另有105处历史建筑和400余处未定级(未认定)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国家、省历史文化名村等。除了文保单位受到比较严格的保护外,其他只受到一般性保护,还有不少未进入政府部门视野的野外历史文化遗存,如大荆古城老街、龙避岙清末武举人叶梦熊故居、荷盛日据时期战马营房等,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野生”状态。同时,城市建设需要发展,居民居住需要改善,由此产生的与文物保护的矛盾非常突出,特别是在农房集聚、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危旧房管理与改造、“三改一拆”“大拆大整”“大建大美”行动和房地产、道路交通建设中,许多文保单位、值得保护的古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已经或正在消逝,保护问题迫在眉睫。

调研组发现,目前乐清市四大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参观游览的人较多,但都存在文字、图片资料展示不足的问题。如南阁牌楼群,关于牌楼肇始人章纶的介绍资料无处可寻;再如真如寺石塔,现只有石塔的简介,没有寺院的介绍资料。此外,许多精美的历史建筑未得到合理利用,自然颓败;现有的名人故居,也未有一所开发供参观游览。调研组还发现,由于文保人才缺乏,文保工作常处应付状态,而民间的一批数量不少的文保热心人士和历史建筑保护志愿者,因缺少组织引导难以发挥其作用。

为此,委员们建议,尽快修改不合理的城乡规划,研究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制订并公布保护区、保护点范围,并制定落实保护措施和办法,严禁以建设的名义损害、破坏、毁灭历史文化遗存,参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基本方针,对目前在大拆大整中出现的误拆、强拆、误伤等问题,可采用原址保护、整体或局部异地迁移等方式来进行保护,确实难保、必须拆迁的,可以采用“构件保护”“图纸保护”“影像保护”的方式,化整为零进行保护。

委员们还建议,引进民间资本,加强政策引导和管理,采取认养等方式,创办公益性文化、教育、体育机构等;可在历史建筑集聚区,结合旧城改造,将历史建筑纳入商业区规划,如可在乐清清河公园一带,设置“历史建筑异地保护安置区”,集中安置一批异地保护的历史建筑,开辟为旅游景点、文创园等,使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经济效益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也可考虑在不破坏遗存的前提下,鼓励有识之士收购、租赁历史遗存,创造出丰富、生动的场景模式,使这些历史遗存成为城市与景区的标志性建筑、历史文脉聚集地和重要旅游景点。如一些原址保护的历史建筑,可开辟为城市书屋、乡村图书馆、乡村记忆馆等,此外,还可与如今大热的农村文化礼堂结合,举办音乐鉴赏、历史图片展览、寻根之旅等活动,让文物活起来,将场地用起来。如乐成洪宅、徐可楼宅等历史建筑,整理利用后,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参观聚会、读书观影,一些洪氏、徐氏后人还专程从外地回来观览怀旧、走亲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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