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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政协: 细化协商制度和流程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楼润苗 邓伟俊   字号:[][][]

据联谊报    细节决定成败。武义县政协将其引申为“细节决定成效”,并把这个道理运用到协商议政工作中。通过细化协商制度和流程,强化协商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促进协商议政工作提质增效。

在县政协的推动下,2016年,武义县委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底,县委办制定《关于建立人民政协月度协商议政会制度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月商实施意见》)。

根据《月商实施意见》,协商议政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秉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原则,紧紧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拓展协商民主形式,突出事前协商,坚持事中协商,有序组织开展专题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

《月商实施意见》着眼于实际操作层面,对月度协商议政会的组织实施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五个步骤:一是制定协商计划;二是准备协商会议;三是召开协商会议;四是汇总协商成果;五是促进成果转化。

流程为:年初,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拟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会前一个月就协商议题开展专题调研;会中由分管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委员对话协商;会后由县政协办整理形成“专题协商纪要”,报送县委、县政府。

“在每一个流程中,我们更加注重细节。”县政协主席何俊有说,《月商实施意见》对每个步骤都有细致的规定,可操作性强,非常接地气。

比如对“召开协商会议”的规定:严格遵守协商之前必调研的原则,政协调研组要提前1个月就协商主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主发言材料。与会人员发言不照本宣科、不照读文稿,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提倡讲真话、说实话,力戒空话、套话。

对“促进成果转化”的规定:对政协报送的“专题协商纪要”,相关部门要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反馈办理结果。其中,围绕党代会、县委全会决策部署、“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形成的协商成果,反馈期限为1个月。县督考办还要将协商成果的办理反馈纳入督办范围,督促各承办单位抓好办理落实。

县政协办对每一份会议纪要都进行登记造册。据统计,截至目前,县政协已先后围绕“旅游四镇”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工作、学前教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十几个议题,召开协商议政会,并形成16篇专题协商会议纪要,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其中13篇已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书面反馈,还有3篇因时限未到,尚未收到书面反馈。

“如果逾期未反馈,政协办将发函予以催告。”何俊有说,要通过这些细节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为政协协商民主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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