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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 完善六项机制支持政协履职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顾平 唐益鸣 董慧明   字号:[][][]

据联谊报    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后,舟山市政府对接服务市政协工作座谈会立即召开,就强化支持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履职,听取市政协及各专委会负责人意见建议,并共同梳理完善六项机制,为政协更好履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完善年度重大协商计划的落实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制定《年度重大协商计划》的基础上,协商制定《政府协商实施细则》,明确决策前需要协商的重大事项、组织形式、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等,特别是重点民主监督议题要纳入协商计划。

完善市政府领导支持政协工作的规范制度。对市政府领导出席政协全体会议、政协常委会议,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分组协商讨论,领办重点提案等,建立制度,形成工作规范。重点完善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政协会议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管领导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有关部门通报相关重要情况等方面的制度。

完善政协意见建议的落实反馈机制。对政协履职形成的委员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协商纪要、社情民意专报等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建立规范的落实反馈机制,明确反馈要求,促进政协工作成果转化。

完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提前协商制度。对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前与政协进行协商,听取政协委员建设性、合理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筛选和完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方案。

完善政协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机制。对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在谋划制定阶段,政府可邀请政协委员提前开展调查研究;在推进落实阶段,政府可邀请政协委员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在工作完成阶段,政府可邀请政协委员进行成效评价,不断提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支持政协工作的相关制度。政府各部门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的政协各专委会之间的对接沟通,及时通报相关重点工作情况。对政协委员履职活动,政府各部门要给予支持、提供便利,特别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职经费的支持和保障。同时,政协委员所在的政府部门要支持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调研、视察等活动,在时间、经费、工作上给予保障,为委员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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