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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光明委员:完善垃圾分类后的跟踪机制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7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王璐怡   字号:[][][]

据浙江日报    垃圾分类后,大部分垃圾得到了妥善处理,但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灯泡等去向却缺乏跟踪,同时这些垃圾目前也没有一个明确标准的处理方式,一旦在处理环节存在漏洞,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建议完善垃圾分类后的跟踪机制,同时在全省试行建设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省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评估一批在各自领域具有环保处理高标准的企业,将其设为回收利用重点企业,明确要求只能在这些企业中对垃圾加工处理。此外,鼓励这些企业在全省各市设立分拣回收中心,从源头上确保有害废旧物资不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