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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政协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启动会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来源: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52日上午,舟山市政协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启动会。市政协主席江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政协《关于印发〈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方案〉的通知》(政浙厅发[2018]6号)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启动会精神。

江建国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城乡生活垃圾涉及千家万户,既是民生“关键小事”,又是社会发展大事。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开展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是服务中心大局,助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际行动,是以具体行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政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正能量就汇聚到哪里,是体现履职为民,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推动政协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监督工作。要切实增强监督助推的实际成效。这次专项集体民主监督,仍然延续前几年“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的做法,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主力军作用,由各民主党派专职副主委带队,组织党派市政协委员和相关界别委员组成监督调研组,对各县(区)、功能区进行监督。希望各民主党派的主委(政协副主席)支持并参与此项工作。为切实增强监督助推的实际成效,一要扎实做好功课。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指示、会议精神、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以及《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开展监督工作前,要准备必要的参考资料,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二要紧盯目标任务。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突破口,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垃圾治理“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这一目标要求,突出“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前端源头分类减量、末端处置能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这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每个监督调研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重点,确保监督监在点子上、督在关键处。三要创新方式载体。切实做到集中监督与分散监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督促改进工作与总结推广经验相结合。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民主监督的实效最终要看有没有帮助党政解决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把问题找准,把问题研透,这样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问题解决。要坚持边监督、边汇总、边分析、边建议,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党政沟通协商,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同时,要紧盯问题,跟踪监督,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要强化统筹联动,践行严实要求。做到省、市、县(区)三级政协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发挥联动效应。市政协监督调研组要深入基层开展监督调研,及时将在基层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收集起来,梳理汇总后反映给省政协监督组或市委、市政府,以便于在省级或市级层面推动问题解决。要密切与新闻单位的协作,借助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推动工作。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网络议政等方式,达到工作互促互融。要广泛发动委员,利用网络优势,开展随看、随拍、随记、随传,使委员正真成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信息员和示范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监督要严明细致,深入基层听真言、察实情,坚决反对和杜绝形式主义。

市政协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启动会结束后,市政协副主席、监督组组长张伟平组织监督组成员进行了培训,并对市政协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建立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微信群及相关工作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