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涛委员:鼓励“五有”新人“上山下乡”_第22次民生论坛_民生协商论坛_省政协专题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第22次民生论坛 >>正文内容
王洪涛委员:鼓励“五有”新人“上山下乡”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村落是族群的聚集地,有其自身的建设肌理、格局,不能在新村中把古村形神破坏掉;珍惜古村落的沧桑感,同时要注入现代生活的基本要求,使其焕发出新生命;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动力在于其文化价值,保护主体是村民自身和社会力量,要鼓励有经济能力、有文化素质、有乡愁情怀、有创业意识、有集聚影响的“五有”新人“上山下乡”。把科学保护利用古村落的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教育培训内容,干部要懂得古村落保护利用,树立保护利用的典型样板加以推广。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