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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据联谊报    确保以审判为中心,公检法要强化“三足鼎立”的制约关系。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强调审判程序的权威性与终局性。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司法人员应当在我国宪法框架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案件,强调司法的民主性和专业化,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更加注重发挥司法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权利救济和“兴功惧暴、定分止争、令人知事”的作用。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疑罪从有、有罪推定,往往是冤假错案的“导火索”,只有牢牢坚持疑罪从无,才可能从源头上避免冤假错案。疑罪从无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侦查终结发现疑罪的,不应当移送起诉;审查起诉发现疑罪的,不应当移送法院;人民法院作为终极防线,避免和摈弃“公安做饭,检察送饭,法院吃饭”的旧套路,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把好疑罪从无的最后一关。

坚持有错必纠。既要尽最大努力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又要勇于纠正已经发现的冤假错案。对确有冤情的申诉,依法及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