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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层延伸 同治理融合 推动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来源:   作者:赵军浩,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曹志林,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办公室科员。   

一、当前以协商民主推进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

1.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些脱节。从观念上分析,一般认为政协协商主要关注国家或地区层面的方针政策,多是宏观问题,基层协商关注的则更加细微,主要是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从实践中分析,政协委员虽是来自各界别的人民群众,是最基层群众和党委政府之间沟通的最直接桥梁,但因政协委员人员相对分散,且根据体制设计,在乡镇基层没有类似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机构,导致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时出现“没有脚”“站不牢”的问题;从专业上分析,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协商实践不多,协商工作随意性较大;一般村民欠缺协商议事的知识储备和能力。同时,由于少数干部缺乏协商意识,且不会主动寻求政协的力量支持,导致基层协商容易工作流程不规范,协商不充分等问题。

2.基层党委政府协商治理能力有待提高。实践中,乡镇党委、政府一般都是直接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发号施令、布置工作,以党组织之间的领导关系代替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而村委会有时则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治和指导关系,来“抵制”或拒绝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由于乡、村两级组织的权力来源和合法性基础的不同,也导致了党的政治领导权和村民自治权之间存在着交叉与冲突、争斗与协调的现象和问题。另外,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能及关系规定得过于原则、笼统,使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能有时难以明确区分。实际工作中,村“两委”的矛盾经常集中在谁主谁次的问题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个人的素质、能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书记和主任有一方更强,往往不是村党组织代替村委会就是村委会凌驾于村党组织之上,如果双方都很强,大多数情况下是互不买账,难以团结协作或配合协调。

3.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困难。一是矛盾纠纷多元,由农村林权改革、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村务管理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多发,并演变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等形式,涉及村民与邻里、与集体、与党委政府等多重关系,致使农村矛盾纠纷日益复杂、难解;二是制约因素较多,受宗族宗派势力、换届选举等因素制约,部分村干部在处理村内矛盾纠纷时,不敢讲真话、讲实话、讲硬话,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三是行政干预偏多,当前,农村不少矛盾纠纷,属于乡土人情、风俗道德层面,政策、法律套不上,行政权力到不了。但在实际工作中,又往往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化解社会矛盾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西方誉为“东方一枝花”,但近年来,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大量的矛盾纠纷没有被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造成整个社会集访、群访、闹访的大量增加,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压力。

二、推进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前景广阔,在基层民主协商和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大有可为。丽水市莲都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展了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的探索实践,以此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同基层治理融合,此举有三个层面重要意义。

1.推进协治会建设是基层政协的工作延伸。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有责任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同社会治理融合。县级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所具有的组织架构、协商经验、制度体系、民主氛围,可以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提供实践支持和精神引领。在新时代以协治会建设为突破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县级政协可以大有所为,能够大有作为。

2.推进协治会建设是基层协商的实践操作。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协商包括乡镇(街道)的协商、村(社区)的协商、企事业单位的协商、社会组织的协商等。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如火如荼,但也面临着组织化程度不高、形式缺乏有效性和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困境。协治会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依法管理,在政协指导下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协商的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推进协治会建设是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各类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任务新挑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协工作会议部署,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协治会接受政协指导,衔接政协工作,有利于聚智聚力、化解矛盾、解决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进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的几点做法

推进协治会建设,首推制度设计。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在雅溪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协助起草《中共莲都区委关于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进一步推进全区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实践。

1.建立网络,推动政协协商深入基层。确定各级党委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构建区、乡两级领导小组,成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指导、乡镇主体、各方参与”的协治会组织。区级层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协主席、副主席抓业务,组织、统战、政法、司法、民政等部门参与,9个政协专委会各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乡级层面,乡镇(街道)党(工)委是协治会建设的主体,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协治会理事长,各村委会、乡贤会、老人会等基层组织支持参与。

2.明确主体,承接议事监督调解职能。协治会履行协商议事、协商监督、协商调解三大职能。协商主体主要由协治会成员、利益相关方代表以及各类邀请人士组成。协治会成员主要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会代表、老人会代表和其他有威望、有能力人士。以莲都区雅溪镇协治会为例,现有成员32人,其中非体制内成员19人,占总数的63%。利益相关方代表由利益相关方推荐或委托。邀请人士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莲都区组建智库,成立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委员专家服务组,为协治会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3.规范程序,优化基层协商实践操作。协治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莲都区制订《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工作规则(试行)》,摸索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协商程序。协商前,提出“2+X”选题并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有序组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协商中,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带头参加,保证协商主体围绕协商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者权利和观点得到尊重。协商后,持续跟进协商成果转化,并向政协报备。乡镇(街道)党代会、人代会每年听取协商工作报告,并评价协商活动。

四、推进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的几点收获

经实践,丽水市莲都区乡镇(街道)协治会发挥和融合各方面优势,以“协治”推动“德治、自治、法治”融合,提升了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汇聚了各方智慧。以莲都区雅溪镇为例,该镇围绕镇区规划、村规模调整、产业振兴等重大事项,组织协商议事243人次、协商监督156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68条,有效辅助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围绕住房建设、交通出行、畜禽养殖等民生实事,组织协商议事189人次、协商监督108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88条,切实解决了一大批民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大批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部门干部参与基层协商,提高了协商水平,提升了建言质量。

2.为基层政协两个薄弱探寻了补强措施。协治会不添机构添平台,破解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时容易出现的“没有脚”和“站不牢”等问题。在乡镇(街道)不建类似人大代表联络站式的政协机构,建成“请你来协商•协治会”平台,推动政协委员下沉乡镇(街道)参与和服务基层协商工作。不增编制增机制,破解基层政协工作力量薄弱问题。通过协治会平台,汇集了地方乡贤宿老、能人志士,吸引了更多关注民生、热衷基层的专家学者。

3.为基层社会良性治理提供了更多方案。面对村内家族利益、邻里关系和选票压力等因素的困扰,推行跨村履职,突破了利益藩篱。自2020年以来,雅溪镇协治会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面对基层重点难点工作,发挥主人翁作用,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参与、自我监督。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协治会宣传贯彻党委、政府决策,引导各村(社区)落实封闭式管理,赢得了广大村民的信任和理解。协治会建设还增进了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的协商意识,完善了基层协商制度,营造了良好协商氛围。

五、推进乡镇(街道)协商治理联合会建设的几点建议

1.厚植社会主义协商文化。彰显制度优势,发挥协治会平台协商作用,要厚植协商文化,让“协商”成为大家普遍认可、爱用、管用的方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培育与之相适应的公民文化、平等文化、监督文化、参与文化和宽容文化,增强文化自觉、提高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加深各级干部对协商民主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各种传媒和手段,加速协商文化的创新、传播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