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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协商平台集成化运作问题研究——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政协协商平台集成化为例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 来源: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21年第4期   作者:嘉兴市政协课题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近年来,嘉兴市秀洲区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在例会协商、议政性协商的基础上,创新搭建“请你来协商”“委员会客厅”“民生议事堂”“界别议事厅”等基层的协商平台,并通过协商平台的集成化运作,进一步完善了协商机制,提高了协商实效,这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人民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效能提供了新的路径。

一、协商平台集成化的概念和内涵

(一)集成化的概念。集成,意指把多种东西融合在一起。集成化是管理学概念,指的是一种效率和效果并重的管理模式,突出一体化整合的思想。集成化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及方法,其核心就是强调运用集成的理念指导管理行为的实践。集成不是“1+1=2”单个元素的简单相加。集成与集合的主要区别在于集成中的各个元素互相渗透、互相吸纳而成为一种新的“有机体”。马克思谈到管理时就指出,管理不仅提高了个人能力,而且还通过管理把许多单个独立的劳动整合起来,从而融合成一股新的力量,而且这股新的力量的效力要远远大于元素个体的简单相加,即“1+1>2”。集成化管理可以狭义地理解为把所有的多种不同信息、不同手段按照某种方式融合在一起,以整体形象集中展现,以能够科学行使职能,达到最优效果。

(二)协商平台集成化的内涵。协商平台集成化旨在把各种协商平台科学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同时对协商平台多种元素即协商机制、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方式、协商场所、协商成果等,按照某种方式有效融合,构建起目标明确、运行集成、形式灵活、协商有效、有督促反馈落实的协商运行体系。结合秀洲区政协具体工作实践来说,协商平台集成化运作表现为协商各要素有效融合构成的有机整体以及“请你来协商”“委员会客厅”“民生议事堂”“界别议事厅”等协商平台之间相互赋能,其内涵是结构、过程和功能的集成结合体。协商平台集成化预期效果的实现,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运作机制。协商平台集成化机制的构建,需要协商方案设计和各种协商手段的相互融合,来保证集成化的频度、深度,并使各个协商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有机联动。

二、秀洲区协商平台集成化现状分析

(一)秀洲区协商平台集成化现状。秀洲区政协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综合运用多种协商载体,搭建多种协商平台,开展了一些创新性协商集成化融合实践,组织了有效的协商活动。

1. 协商平台融合拓展。秀洲区委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工作,制定了关于秀洲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对协商民主意义、协商民主任务、协商民主内容、协商民主规则等进行规范,推进了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区政协在区委文件的总体框架下,制定出台“请你来协商”“委员会客厅”“民生议事堂”“界别议事厅”一系列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的协商平台体系,推进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协商活动时,将这些平台有机结合、有效融合起来。

2. 协商计划沟通融合。区政协每年将协商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的联系沟通,每年专题向区委汇报,提交书面协商建议课题,区委根据中心工作需要,交办年度调研协商议题。每年年初召开政情工作通报会,促进区政府、区政协双方交流,更好掌握区政府工作重点,了解政府工作协商需求。同时,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政协各专委会分别参加条线明年工作思路座谈会,政协各专委会召开对口部门协商会,了解部门对协商的需求。通过多层次协商沟通,形成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后,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共同发文。

3. 全会发言协商融合。每年全会上,由政协各界别组就协商重点选题以口头大会发言方式现场汇报,区委、区政府全体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次由区委、区政府1位领导对口头发言给予现场回应,其他区领导对大会发言进行书面批示。全会期间,近200名委员分为10个讨论组,就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和重要政策等内容,组织3次座谈讨论,让委员畅所欲言。同时,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参加各分组讨论,确保每位区领导至少参加3次讨论,并对委员讨论发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现场回应。

4. 调研视察监督融合。区政协组织开展协商活动,寓调研、视察、监督于一体。坚持“不调研不发言”,对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程,每2个月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现场调研、视察、民主监督活动。区政协对23个区级部门和7个镇街道派驻民主监督员小组,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有关部门等进行现场交流,了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推动工作,并对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具民主监督建议书送达部门。

5. 专题协商与提案办理协商融合。区政协每年确定2个主题,召开2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其中有1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围绕提案办理进行协商,即召开由主席会议成员、领办领导、督办领导、承办单位、提案者和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参加的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暨提案办理协商会。会议由政府领办领导主持。会上,主办单位作办理情况通报,提案者、相关界别的部分委员、群众代表与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协商交流。提案承办单位按照联系面商、听取通报、成果视察、现场协商、民主评议等提案办理程序和与会者充分沟通,切实推动提案办理成果转化落地。

6.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2019年以来,区政协探索创新“请你来协商”平台向基层拓展的新途径,通过民生议事堂协商平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目前,在10个镇(街)都建立了委员履职小组,围绕民生问题,开展民生议事堂现场协商活动,设立社情民意收集箱。民生议事堂走进田间地头,贴近寻常百姓,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参与,助力解决了一大批基层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

7. 探索平台融合多样性。“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以实现统筹联动、增强双向发力。区政协把“请你来协商”与视察调研、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委员会客厅平台相结合;与开展“界别活动周”“界别调研月”、民主监督活动相结合;与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相结合;探索“联组+联动”协商模式,形成履职小组+专委会、+党派、+界别等联组模式,形成市区镇三级和区镇二级联动协商模式。探索面对面沟通、线上线下互动、场内场外协商,推进协商工作方法创新。把委员会客厅、民生议事堂、界别议事厅等政协资源统筹利用好,发挥综合效应,提升整体水平。

8. 创新融入数字协商。在推进“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等过程中,根据议题需要,统筹运用网络议政、网络直播、禾点点APP、微信公众号等互动平台。近年来,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等主题,以“互联网+”形式,会前网络征求意见,对网民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协商会议现场创新开展面对面网络协商,职能部门与网民进行现场网络互动、一一回应有关问题。会议现场设立工作人员座席实时记录并在政协网站实时发布。

(二)基层政协协商平台集成化存在的问题。

1. 集成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协商内容上,融合度不够。据统计,区政协协商民主活动基本按原来传统形式开展,以会议座谈协商为主,区政协开展协商活动融合度只占30%,这表明在协商议题设置上与集成协商要求尚有差距。原因主要是议题的筛选和确定仍有改进空间。目前在议题选择上虽然力求统筹兼顾,但相对宏观的议题较多,民生的议题较少;考虑全局性议题相对较多,事务性议题相对较少。

2. 参与广度不够。除全体会议期间实现全体政协委员参与之外,在其他各类协商活动中,部分委员在协商中成为“老面孔”,即会写、会说的政协委员参与较多,其他委员,即不善于面对面交流的委员参与较少。基层政协组织安排委员参加协商活动,往往倾向于选择相关界别中表达能力较强的委员参与,其他委员参与机会较少。从群众代表参与度来看,近年来虽探索多方参与协商,但群众代表只是少数、广度不够。

3. 建言深度不够。原因主要是调研、视察、监督不够深入。根据统计,区政协65%的协商活动在协商会议前进行相关调研、视察、监督。但从实际协商交流情况来看,部分委员对情况掌握不深,对协商内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缺少深入研究思考。开展现场协商交流发言时,部分委员泛泛而谈,讲大道理的多,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建议的少,达不到“建言建到点子上、参政参在关键处”的要求,协商活动达不到预期效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个别委员提交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时,存在“临时抱佛脚”现象,情况了解不深,导致意见建议价值不高。

4. 协商精细度不够。区政协在协商实践中,虽然进行了一些创新探索,但是协商集成化的精细度不够。在协商载体和协商形式上以召开现场协商会议为主,会议上以口头发言和书面建议为主,互联网等新媒体运用较少。据统计,互联网等新媒体运用比例仅为30%。召开协商会议时,大多采用口头发言方式,运用图片、视频、多媒体演示等方式较少。相关部门现场参加会议多,回应委员建议少。协商环节,应该有讨论、有说明、有解释,也应该有质疑、有申辩、有妥协,但实际上这些环节常被简化,以致建议精准度不高。当然,协商会议也安排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委员轮流发言,但相关部门回应委员意见建议较为笼统,仅表示会采纳改进,缺乏进一步的具体落实举措,以致会议协商氛围不浓。

5. 成果反馈力度不够。在区政协基层协商实践中,有部分协商活动,对协商建议的传递、梳理、办理、落实、反馈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形成闭环管理。在委员发言、部门回应环节,委员发言后安排有互动,但互动中信息比较散,以致信息丢失,梳理时有遗漏。办理环节缺少反馈和跟踪督查机制,或者说反馈制度不规范,导致部分反馈质量不高,反馈督查以“感谢您的建议”一次回复,后续情况不得而知。当然有些成果建议得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后得到很好的反馈落实,但大多数成果“石沉大海”。

三、提高政协协商平台集成化运作水平的对策

(一)明确协商平台集成化运作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协商。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更多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关键小事,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坚持开放性。邀请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参与协商议题征集或参加协商活动,扩大协商参与面。根据协商议题情况,宜公开的可采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协商形式,增强协商开放度和时代性。坚持数量适度、质量为要,精选协商议题,有效融合,要深入开展调研、摸清真实情况,切实做到说实话、献实策、求实效,通过协商议政、平等交流,增进共识、汇聚力量。

(二)完善协商议题形成机制。各地党委、政府不同时期所需要完成的任务、实现的目标不同,各地政协在不同时期所需要开展的协商任务也不同,所以,协商议题是动态发展的,具有很明显的地域特征、历史特征。因此,协商议题“谁来提出”“谁来确定”“怎样确定”很重要。人民政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重大项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相关政策的制定修订等重大决策,当地群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可通过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方式,将协商议题纳入统筹规划。对于与当地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切口小的问题,可通过民生议事堂、对口协商、网络协商等开展协商。其他协商议题的提出也可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比如由政协专门委员会选取热点问题作为协商议题,但要注重接地气、符合实际和群众需要。

(三)优化协商主体参与机制。新时代人民政协协商面临多样化参与诉求,委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内容更加广泛、也更具特色。建议建立政协委员相关数据库,掌握不同界别政协委员相关信息。根据协商议题、协商形式需要和委员的兴趣专业,选择相应参会人员,提高政协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以更好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将参与协商活动纳入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内容。此外,应扩大界别群众有序参与,适当增加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发言,邀请有参与意愿的群众旁听政协相关协商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活动的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拉近政协与群众间的距离。政协协商前,要通过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引导参与主体更好地提前参与到协商活动中来。根据协商内容,可通过工作交流会、通报会、恳谈会等形式,利用新媒体数字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以利委员及时跟进协商事项的最新信息和协商交流的进度,这既有利于保证委员平等参与协商,也有利于提高委员的协商能力和参与协商的积极性。

(四)健全协商调研规范机制。做好调查研究,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深入基层,摸清实际情况,使协商建议更能做到有的放矢。要将调查研究作为协商必备的前置程序,真正做到“不调研不协商”。政协组织的调查研究,既要上接天线,紧扣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关键问题开展调研;又要下接地气,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使意见建议深得民心、反映民情。重点协商议题应制订专门调研方案,提前3至5个月进行调研,切实以“研值”促“言值”。要灵活运用调研方式,比如通过召开多层次座谈会、走访、赴先进地区学习等,摸清基础实情,分析比较优势,以使协商建言更加精准。

(五)创新协商融合机制。协商融合是指采用什么样的协商形式或方式,协商各要素如何优化运用。政协可根据议题内容、规模和协商主体的不同,有效利用多种载体进行协商,以实现协商目标。政协协商的形式,除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民主监督员小组协商等基本形式外,还有网络协商、远程协商、微协商等形式,以及通过课题调研、视察考察、现场走访、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征求意见座谈会、民情恳谈会、征求意见箱等载体进行协商。协商方式可以是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现场协商、网络协商等,主要进行事实、思想、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也应鼓励使用视频、PPT等多媒体技术手段,使交流方式更加活跃、信息表达更加充分。协商场所根据议题不同,可选择会场+现场、固定+移动,走进田间地头,协商会议搭建到群众家门口等。高质量的互动是协商出成效的重要方面,要完善政协协商议程设计,在保障政协委员发言权的同时,可适当增加协商会议答、辩、论的环节,以引导参与主体间深入互动。

(六)创新协商成果反馈机制。协商成果运用是形成协商闭环管理的终点,是衡量协商水平、反映协商实效的关键。协商活动后,要及时梳理归纳委员意见建议,报送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参阅。协商成果一般通过协商报告、专题报告、提案、建议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民主监督建议书等方式报送,报送后要主动跟踪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要创新协商意见建议反馈落实机制。一是书面反馈。推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将协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包括存在问题、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二是加强监督。要持续监督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情况,对于重要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情况的监督,可作为当年度或跨年度政协主题监督的专题内容。三是列入项目。有关协商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可列入项目办理。四是通报情况。政协机关应将跟踪了解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情况,定期向政协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通报,其中《建议案》等重要成果的采纳落实情况,应向全体委员通报。总之,要通过创新协商成果反馈机制,促进协商成果有效转化运用,提高政协协商的实效性。这既是政协协商成果管理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政协委员协商积极性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