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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实践创新研究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23年理论研究优秀论文   作者:宁波市政协课题组   

 摘  要: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本课题主要通过阐释人民政协通过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促进意见充分表达以增进各方共识方面的独特优势,概括各级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的实践案例,分析当前人民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对于政协加强意见充分表达从而有效增进各方共识的途径思考。

 关键词:意见 表达 增进 共识 

 

 中共二十大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的履职要求,为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原来的“数量短缺型”矛盾转变为“质量不足型”矛盾,如何让群众将意见建议客观全面地表达出来,是统一各方思想认识,形成共同意志的关键。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近年来,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做了许多尝试与探索,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这些实践创新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补足短板,强化弱项,有助于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地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相互贯通、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一、人民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的独特优势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关联化,群众的利益意识日益强化,意见表达愿望日趋强烈,对于意见表达的畅通性、实际问题的解决率、意见建议的转化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具有互相尊重、平等讨论、求同存异、理性包容等特点,最大的优势在于搭建各类平台载体,畅通各界群众与党委政府的沟通渠道,使各界群众能够在政协平台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就趋势性、系统性和共性问题进行宣传解释,从而有效增进各方共识。

 (一)人民政协对于意见表达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是我国独有的由界别组成的全国性政治组织,也是我国唯一可以全面实现各个界别意见表达的重要平台。人民政协各界别委员囊括了社会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领域的代表人士,它所具有的联系面广的界别优势,是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如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涵盖各领域、各方面,共有34个界别2100多名代表人士,56个民族都有委员。政协委员通过与各界群众的经常性联系,收集来自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反映不同界别的社情民意,使政协民意表达具有独特的视野和功能,可以最广泛地凝聚智慧、汇聚力量。

 (二)人民政协对于意见表达具有充分包容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保证各界群众的意见都有充分表达的权利,必须实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但是由于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诉求、不同的认知,会造成各种意见建议各有千秋、各具一格。人民政协具有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始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相统一。一方面,人民政协以一致性引领多样性,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通过各类协商、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引导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到全部工作中。另一方面,人民政协以多样性促进一致性,善于把各方面思想观念、利益诉求、行为方式等,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包容进来,尊重差异而不强求一律、包容多样而不丧失主导,能够实现沟通交流中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画出最大同心圆。

 (三)人民政协对于意见表达具有渠道多样性。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我国政治体系中承担意见表达与整合功能的重要制度设计。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方面,为各界群众参与、集思广益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普遍构建起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民生协商论坛为重点,以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远程协商等为常态,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协商议政格局。同时把网络议政、视频会议、远程调研等形式应用于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各类协商议政活动,邀请界别群众代表参加政协活动,有效提升了意见表达的广度和深度。

 (四)人民政协对于意见表达具有转化便捷性。能不能快速对人民群众的意见诉求做出反应,是衡量意见表达渠道便捷性的重要指标。人民政协“上接天线,下接地气”,通过构建履职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畅通与党政决策的高效转化渠道,如邀请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将群众意见建议吸收转化,跟踪问效党政领导批示件等方式,使各界群众的意见能够更加便捷地被党政决策采纳,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可以说,人民政协便捷的意见表达转化渠道,既减少了基层民意向上传递过程的中间环节,又有效防止敏感民意通过媒体公开造成决策被动的情况,确保民意能够及时准确地进入决策层的视野,成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二、各级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的实践探索——以浙江省为例

 近年来,以浙江省为例的全国各级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做了许多尝试与探索,提供了丰富实践经验。

 (一)平台载体更加丰富。近年来,浙江省政协全力推进数字政协建设,采取省级政协统建为主、市县政协自建为辅、三级政协一体推进的操作办法,开发建设了融合多跨、系统集成的综合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拓展政协协商民主广度、深度和效度。案例:浙江省政协打造“协商在线”开展网络议政,拓展意见表达渠道。“协商在线”是浙江省政协为聚焦协商职能、做强协商主业而建设的综合场景应用。该应用通过整合“请你来协商”等16种政协协商形式和反映社情民意等12种委员履职方式,对协商流程进行多层次立体化的多跨综合场景重塑,有效提升协商议政的开放度、活跃度、融合度。应用着眼于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四全”(全流程、全方位、全系统、全媒体)“三度”(开放度、活跃度、融合度)体系,融通党委政府、贯通三级政协、联通社会各界,为群众意见建议表达提供了更有效的渠道。

 (二)主体作用更加突显。近年来,浙江省市县三级政协更加注重发挥委员在促进民意表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打开把群众请进来的通道,完善让委员走下去的途径。如宁波市政协制定出台《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对委员团结服务界别群众、创新联系群众途径、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等作出具体规定,激发委员主体的创造性和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了委员履职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案例:宁波市政协创设“三位一体”平台,充分发挥委员引导群众意见表达作用。在浙江省政协打造委员会客厅、民生议事堂总体思路引领下,宁波市县两级政协纷纷探索创设委员工作室、民生议事堂、社情民意联系点“三位一体”平台,确保民意表达的平台建设横向到边,为破解基层民意表达“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效支撑。“三位一体”平台着力发挥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委员结合一线调研、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民意,已经成为加强意见充分表达的重要载体。

 (三)运行机制更为畅通。近年来,浙江省市县三级政协持续在协商议政、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凝聚共识等方面进行制度探索,如宁波市政协研究出台《关于政协委员进基层送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和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对组织委员深入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动态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等提出明确要求。市县政协不断完善更为详细的意见表达机制,在协商建言机制中突出群众意见表达内容,推动意见表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案例:鄞州政协构建“四联四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通道。近年来,宁波市鄞州区政协积极创新“四联四助”机制,聚焦县级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定位和凝聚共识职能优势,通过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专委会基础指导—界别牵头开展—委员合力推进”工作架构,明确专门委员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压实界别落实联系界别群众工作组织责任,激发委员主体的创造性和能动性,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四联四助”机制,畅通了纵向到基层一线、横向到多元主体的利益表达,为更广泛反映群众诉求创造便利条件,搭建起党委政府与群众联系的“连心桥”。2022年,该区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群众累计超1.1万人次,帮助解决或直接推动“鹂西走廊”二期项目改造、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等问题210余个。

 三、当前人民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

 虽然各级政协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做了许多创新尝试,但是在实践探索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是认识上有偏差。基层群众对政协平台在意见表达方面的作用效力认识还不够到位,比如各区县政协虽已建立“三位一体”基层协商平台,但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知晓度并不高。同时由于基层群众认为政协离自己很远,自己不是政协协商活动的参加对象,在政协平台表达意见的参与度还比较低。二是态度上有欠缺。当前各级政协已出台或正在制定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相关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还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况,委员并未真正地深入界别群众,难以获得有价值的第一手意见表达,引导意见表达的主动性积极性也不强。三是组织上有不足。在协商活动议题设置方面,切口小、关联广的议题还不够多,普通群众能够参与意见表达的协商活动较少;在具体的协商活动中,议程往往包括情况通报、建言献策、领导讲话等环节,受制于整场活动的时间安排,对意见建议表达环节所预留的时间不够充足,导致意见表达意犹未尽、不够充分。

 (二)表达效果还不够明显。一是时效性还需提升。一般政协每年的活动安排都在年初就已制定,年中较少对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问题进行协商议题调整,只能通过社情民意信息、提案、专报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映,关注度特别高的议题才有可能放入下一年度的协商安排中,导致迫切的意见表达出现延迟,与当下的热点会有脱节。二是便捷性还需提升。当前各级政协收集意见建议的手段还不够成熟,方式还不够快捷,创新性还不够强,主要还是以现场调研、线下协商以及委员平时工作中发现问题为主;虽然有的地方已经采取线上协商、网络议政、在线调查等新颖的方式,但总体来看,各级政协在收集意见建议方面的数字化应用能力还不是很强。三是影响力还需提升。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协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政协各类协商活动,一定程度上拉进了与群众的距离,但是群众意见在政协表达还缺少主渠道,大多数仍需要通过委员传递,相比于信访、媒体投诉、网络举报等方式,群众在政协的意见表达,影响力偏弱,目标群体存在局限性,从而导致意见表达还不够充分、共识凝聚还不够广泛。

 (三)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制度体系的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协纷纷开展“制度建设年”行动,健全完善政协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制度集成,但是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方面,各级政协尚未形成一套系统性的制度体系,较多仍散落在各类协商、民主监督、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等制度文件当中,加强意见充分表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程度还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是保障机制的问题。主要是在意见表达的后半程工作上还有欠缺,在意见转化机制建设上存在报送机制不健全、采纳和转办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存在“只说不做”的情况,因存在一定的转化难度,在推动意见表达成果转化方面,积极性不高,往往对协商成果“一报了之”,缺乏后续跟踪和监督落实,也没有很好地向社会各界进行反馈,影响了意见表达的有效转化,不利于更好增进各方共识。

 四、人民政协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的途径思考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人民政协应充分提炼总结各地在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方面的实践创新经验,让不同观点在政协平台充分表达和交流,更好增进了解、深化认识、增进共识。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更加重视加强意见充分表达。一是加强系统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高度重视委员培训工作,对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委员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在加强委员学习培训的有效方式、平台机制、实现途径上积极探索实践,既要有传统的专题课程培训,也要创新开展实践培训,推动委员主动进行业、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学会与具有较强参政意识、关心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界别群众沟通交流,了解困难问题和思想状况,倾听意见建议,收集民意民智,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加强考核激励。对委员联系群众工作要有具体的指标任务,切实收集群众的意见表达,实现群众意见表达与社情民意信息的良性转化。将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情况全面记入委员个人履职档案,对联系工作突出的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并在委员连任时优先推荐;对联系工作不积极不深入、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人民政协推进意见表达工作的宣传,探索创新传播方式,根据微博、微信、抖音等不同媒体受众,加工成不同的新闻产品,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实效。在政协专题协商、提案督办、调研视察等经常性工作中,选取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政协协商前调研和协商活动,进一步调整协商活动的流程环节,将更多的时间留给委员、群众代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更好更充分表达意见。这其中,尤其要将群众在“三位一体”基层协商平台表达意见、协商建言的内容和过程通过新媒体展示给大众,通过与新闻平台的合作创造更多的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切实提高政协的影响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委员就在身边。

 (二)进一步探索创新,更加丰富意见表达载体路径。一是丰富协商矩阵建设。在加强“民生议事堂”、委员会客厅(工作室)、社情民意联系点“三位一体”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提升协商驿站功能,制定出台“协商驿站”操作规则、协商流程图、社情民意联系图、站长工作职责图等,做到委员“进站”有序联系、有序活动、有序协商,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探索在行业协会、产业集聚等区域创立委员履职小组等载体,吸纳行业专家、村民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参加小组协商活动。在一些与基层群众利益相关,涉及面广、带有普遍性的议题上,通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联动协商等方式,组织“三位一体”、“协商驿站”、委员履职小组等参与上级政协重要协商活动,拓展协商议事的广度、深度和效度,真正发挥听民声、汇民意、办实事、献良策、聚共识的作用。二是丰富融合连通形式。在建设“三位一体”、“协商驿站”、委员履职小组过程中,考虑与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网上民情通道联动起来,打通与职能部门网络问政的连接渠道,畅通人民群众—政协委员—党政部门间沟通渠道。将人民群众近期特别关注的事项,尤其是涉及基层群众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民生议事堂”、委员会客厅(工作室)、社情民意联系点、协商驿站等举办小范围协商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到政协协商平台提出意见、表达诉求。三是丰富数字政协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畅通表达渠道、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技术支撑。要顺应数字社会的新特点新变化,加快协商议事场景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抓取分析,生成近期民意热词,动态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感知群众诉求,实现基层议事更智慧,使协商议题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通过设立专属二维码、网上议题征集、委员信箱、委员轮值等,提供“菜单式”“预约式”“线上云”等服务,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开展网上协商,把协商场景拓展到群众身边,使人民群众参与协商、反映意愿像网购一样便捷。

 (三)进一步系统集成,更加健全意见表达制度机制。一是加强意见表达制度体系建设。将意见表达相关制度从各类协商、民主监督、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等文件中剥离出来,专门构建人民政协关于加强意见充分表达有效增进各方共识的制度体系,加强意见充分表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二是健全意见表达成果转化保障机制。要健全意见表达成果的报送机制,对协商建言成果的报送,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根据成果报送的内容,精准确定报送的党政领导和党政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梳理、分类登记、跟踪问效。要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加强激励考核,明确奖惩措施,用严格的考核制度,促进意见表达成果转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应将政协意见表达成果转化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切实推动政协意见表达成果得到有效转化落实。同时,各级政协组织也要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对协商成果转化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加强意见表达成果转化督办。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建立台账管理,根据政协报送的意见表达成果内容,合理确定督办时限,明确质量标准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办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办理结束后要及时销号,做到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要强化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凡党政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的,要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强办理落实,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办理落实情况。要加强跟踪督办催办,政协组织要做到敢于跟踪、善于跟踪、常态化跟踪,特别是要联合党委、政府督查室积极开展重要意见表达成果的回访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