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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霜   字号:[][][]
本网讯    92,记者从省政协第73号重点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在国企改革重点领域取得一些新成果。省政协副主席汤黎路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国资国企系统面临的重要任务。省政协特邀二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省省属企业改革的若干建议》,全面深刻地分析我省国企改革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建议。该重点提案由省政协副主席汤黎路督办、省国资委主办。
“第73号重点提案对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是很好的启发和借鉴。”省国资委副主任潘晓波介绍,围绕重点提案的办理,省国资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专门成立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机构;加强调研谋划,起草深化改革《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据了解,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主业突出、分布合理的国资布局结构,发展有机融合、互促共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有效制衡、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制度统一、权责明确的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有效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上,提办双方进行了热烈讨论,充分交流。
汤黎路说,第73号重点提案选题得当,既契合浙江发展需要,又与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办理方式创新,开展6次省外调研、3次省内调研,领衔办理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参与调研、办理,副省长朱从玖亲自带队调研,该提案还采取了提案人和办理单位直接沟通见面的方式,不断推进办理工作;办理结果令人满意,完成《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的起草工作,同时,《意见》落实工作方案、改革方案等一系列后续工作也在扎实跟进。
提案办理结出硕果,国企改革任重道远。汤黎路表示,要不断完善浙江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梳理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到位需要解决的问题,正面回答国企改革的成本出处和解决方式,同时思考国有资本在新兴战略产业和优势产业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确保我省国企改革协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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