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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委员提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好还要管好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量大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项目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图纸设计指导性不足;工程建设规范性不够;工程监管不完善。为此,对如何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质量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坚持设计图纸接地气,完备施工质量“蓝图”。把严设计招标,工程设计对上呼应县域规划、对下关系建材选取和项目施工,是事关工程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应结合设计单位绩效评估,选优聘好省内外具有污染治理设计资质的单位,保障设计质量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做细实地踏勘,抓设计的关键在于做好设计的前期工作,规划引导的基础更多来源于现场踏勘。牵头单位、治理乡镇(街道)和治理村要积极参与设计踏勘,协同设计单位准确摸清农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现状,深入分析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特点,提出切合实际的排放标准、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确保设计落地。审好施工图纸,设计单位在完成设计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符合标准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包含工艺、施工、电气安装等内容)和其他建设单位需要的相关技术文件。各地应组建项目设计审查专家组,开展图纸设计的专项审查,同时做好项目设计的乡镇(街道)、治理村公示、评审,强化项目设计、审查、审批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避免浪费。开好技术交底会,规范业主、设计、施工、监理、治理村代表参与的技术交底程序,严格会议纪要执行力。特别是施工单位要对照现场做好自审,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施工有效对接。
坚持项目施工规范化,筑牢工程项目质量。按图做实项目施工,严格按图施工,做好终端处理设施、管沟中心线及管道标高控制线的测量放样,对改造提升村的既有管道、构(建)筑物要做好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校测,加大技术巡查和施工质量监督,做到事前把关,过程控制,事后验收。按责做细项目监管,明确县、乡、村及参建各方的职责,健全参建各方年度信誉考核数据库,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项做精工程施工,制订分项施工管理规定,明确技术规范“红线”。组建专家组,逐村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切实加强工程施工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和现场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及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明确验收依据、验收程序、验收组织和验收内容等规范。有序组织施工单位预验、业主初验和最终验收,做好专业调试,全面收集、规范整理、科学保管治理工程影像资料、档案资料,树好标识标牌,做到可看可查可检修。
坚持管理集约化,优化项目管理环境。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完善考核办法,明确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督查奖惩机制。多方协力,合力共管,强化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继续完善市督查、县(市、区)主管、乡镇政府主抓、第三方专业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监管体系和县级巡查、乡镇监管、设计交底、监理跟踪、群众旁站“五位一体”的施工监督体系。推进“一部四管理”,即建立建设项目部,突出建材、质量、安全和资料管理,强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搭建载体,强化技术支撑,发挥治理业务组专业技术优势,深入一线解决农村治理技术瓶颈。实行分级培训,市级抓重点,县级抓全员,打造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工作队、监督队。加大与设计单位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规范的交流合作,实现规范要求与设计意图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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