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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委员:民宿发展亟须三标准一规划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近年来,民宿经济在全省各地蓬勃兴起,不仅成为各地休闲旅游的金名片,还是农民增收的新渠道。然而,作为一种新业态,我省民宿经济缺乏相关的标准和法规约束,产业处于粗放发展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当前民宿基本为老旧房屋改造,大量是木结构建筑,按消防法规和现行规范,普遍不具备通过基本消防安全的条件。同时,部分经营户为了节约成本,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安装劣质的电气产品、厨房区和用餐区不进行防火分隔、未配备基本消防设施等。部分民宿场所出于防盗和日常管理需要,甚至在窗户上设置栅栏,安全出口上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导致严重后果。
违规用地现象突出。目前农村正在进行宅基地房产的确权发证,明确规定一户三口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并要求划定边界,但是现在的民宿场所很多是利用村民闲置旧房发展起来的,存在一户多宅现象,不符合建新拆旧的一户一宅政策。这给当前“三改一拆”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也影响到一系列证照的办理,造成无证经营现象多发。
餐饮卫生状况存隐患。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和《饭馆(餐厅)卫生标准》,饭馆餐饮的厨房都有一定面积的规定,并且要做到配备通风排烟设施和消防设施,设有隔油池,冷藏、冷冻设施和消毒设备,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等,这些对于小规模的民宿也是无法达到的。
为此建议,制定民宿经济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从鼓励发展角度看,根据民宿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在参照现行酒店管理消防技术标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标准要求,确保大部分民宿场所经过努力改造可以达到技术标准要求。从规范管理角度看,必须将所有民宿场所纳入管理轨道,严格按照新标准对民宿场所进行改造提升,确保民宿场所消防安全。同时,将民宿场所放在农村消防安全的大框架下予以重点建设,加大民宿聚集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拓宽消防车道、布置消防管网、增设消防水池和取水口,并配备消防水泵等基础消防设施,切实提高民宿场所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制定土地利用标准,破解农村土地要素和宅基地政策难题。针对民宿场所一户多宅现象,鼓励农民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推进有条件的旧房合规改建成民宿;针对私自改建、扩建、翻层等现象,要求按照宅基地确权标准,对由农户旧房改建的民宿场所进行全面摸查,该拆即拆,确保合规;完善农民建房审批制度,可先由政府部门组织民宿发展方面的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具有重要民宿发展潜力的民居由村集体进行土地置换,另行择地安排居民建房,原民居由村集体回收开发;对新建的精品民宿项目,要给予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在土地利用上可引导各行政村充分整合盘活旧村委、旧厂房、旧校舍等闲置资产,积极探索由村集体收购盘活、统一管理的运作模式,合理利用开发精品民宿。
制定民宿行业餐饮卫生标准。除厨房布局、设施、从业人员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外,还应配备各类卫生消毒设施,并建立食品来源可追溯机制,要求台账记录完整,防范不健康食品流入,确保食品安全可靠。同时,可根据民宿规模大小,对小规模民宿适当降低厨房面积,以切实施策。
加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民宿经济生态、精致、特色的发展定位,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在文化主题、兼职设计、服务内容和消费方式上全面把关,并重点围绕商务休闲、户外运动、生态观光和农村体验等四大功能,打造一批省级示范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区。同时,应成立全省民宿经济行业协会,制订协会章程、安全手册和民宿地图,建立健全一整套管理、服务、协调、控制的体制机制,强化行业自我管理创新,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执行行业标准、做好对外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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