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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勇委员提案:宁波都市区建设迫在眉睫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建设宁波都市区,推动宁波、舟山和嘉兴、绍兴、台州等邻近地区协同发展,是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重大区域战略布局,对于优化配置浙东五市优势资源、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战略实施、打造浙江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宁波、舟山、嘉兴、绍兴、台州浙东五市围绕交通互联、产业协调、港口联盟、生态共保、社会共享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合作,取得显著成果,2014年,浙东五市以占全省31%的面积,创造了近50%的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外贸出口总额,已成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的经济活力地区。

与省内杭州都市区建设相比,宁波都市区建设还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都市区协调发展推进机制不够完善,以城际高铁为代表的跨区域快速交通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的高端服务功能培育不足,都市区产业创新转型和发展新动力整体不强,社会事业同城化比较缓慢等。这既要靠宁波都市区相关地市通力合作,更需要省级层面加大指导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省级资源力量,推动宁波都市区加快发展。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强调增强杭州都市区和宁波都市区联动发展的集合作用,培育形成经济新增长极。因此,加快宁波都市区建设,比以往任务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迫切,潜力和空间巨大。为此,建议从省级战略层面重视宁波都市区建设问题,以增强中心城市功能为关键,以完善重大交通布局为牵引,以跨区域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协调推动实现宁波、舟山和台州、绍兴、嘉兴邻近地区的更高水平合作和共同发展:

成立省级层面指导协调、五市合力推进的都市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建议参照杭州都市区建设模式,成立省级层面都市区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和都市区首位城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省级相关厅局和都市区其他地市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协调解决都市区跨区域重大项目和合作事项。同时,尽快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宁波都市区规划纲要》,指导制定和督促实施宁波都市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合作事项,推进都市区协调合作发展。

支持以宁波为枢纽的都市区大交通建设,完善区域快速交通网络。20155月印发的《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确定了“35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其中,宁波为全国37个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位于全国“12横”骨干流通大通道交汇点(1纵:东线沿海;2横:长江沿线、沪昆沿线)。为推进宁波都市区融入国家大通道,必须着力构建沿海通道、杭甬舟通道、甬金通道三条对外综合运输通道。为此,建议省里牵头,协调嘉兴、舟山、杭州、金华等地市,尽早开工建设甬金、通苏嘉甬、甬舟等铁路,提前谋划开展沪甬城际、杭甬城际、南向的沿海高铁(宁波-台州-温州)等项目,推进沪甬高速公路二通道、甬舟高速复线等项目前期工作。

增强宁波区域中心城市主导功能,带动提高都市区整体发展能级。具体包括,支持宁波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浙江航运服务中心,做大做强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宁波航交所、浙江船级社、宁波东海航运保险公司、海上丝绸之路指数等平台功能;支持在宁波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重大科研院所、重点医疗机构、在杭国家重点高校分校区等重要功能性平台;支持宁波建设股权交易中心、海洋资源产权交易中心、科技大市场等区域一体化交易市场等,以此辐射带动都市区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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