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凯玲委员:促进农村慈善事业发展_工作动态_提案工作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提案工作>工作动态>>正文内容
何凯玲委员:促进农村慈善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2015121,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慈善组织农村全覆盖。当前,我省在农村全面推行慈善事业面临的问题为: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相对受教育程度较低,对公益慈善的接受程度和参与意识都有待提高;农村慈善组织的办事作风容易官僚化;农村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农村公益慈善组织缺乏专业和专职人员。为此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识。要广泛传播公益理念,可将公益慈善精神的传播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宣传的体系中,通过电台、电视、网络、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等媒体,向村民宣传社会公益善行,介绍国内外各类慈善活动的信息,传播普及慈善理念,培养村民平等、互助、博爱、共享的社会公益意识;营造公益文化氛围,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社会风尚,提高村民道德素质,强化社会责任感;建立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以公益宣传板报形式,定期公布身边所发生的捐赠救助事迹,激励有爱心的个人和集体。同时,还可通过评选、表彰、宣传典型等形式,让行善者得到褒奖和肯定,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慈善事业、人人参与公益善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农村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农村慈善组织应着重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经常性开展慈善工作培训,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程序,吸引和培养专业的公益服务人员。农村慈善组织内部要有一个完整的组织管理架构,以“多数决定”的表决形式进行决策;对内对外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定时向捐赠人和公众公开项目和财务运行情况。

注重自律诚信建设。应允许公众对慈善活动实行监控,确保慈善款项专款专用。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及后续的追踪评估应向社会公众公开。

为慈善立法。通过立法,使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资、投资转让等都可以有法律依据作为参照。

拓宽农村慈善筹资渠道。农村慈善组织可以利用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探索通过网购行为,在广泛地传播公益活动同时,利用积少成多的购物捐款形式募集善款。另外,还可以借鉴国内外相关公益组织的筹资经验,通过与媒体互动,或与公益社团、专业机构、爱心企业联合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设立爱心公益基金和组建爱心公益联盟等形式,拓宽农村慈善筹资渠道,力争汇聚更多社会爱心。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