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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赴丽水就省政协第100号重点提案办理进行调研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0日 来源:民革浙江省委会网   作者:   字号:[][][]

据民革浙江省委会网    778日,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省委会主委、省侨联主席吴晶带队赴丽水就省政协第100号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依法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建议》办理进行调研。省政协提案委主任张建武,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副主任陈清玲、省高院党组成员黄文斌、丽水市政协副主席沈根花等陪同调研。

吴晶一行先后来到丽水中院和青田县法院,听取了法院领导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汇报,并现场观摩了一场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庭审。

吴晶在总结讲话中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途径。丽水法院系统在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方面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认识到位、思路清晰、队伍壮大、结构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关于下一步工作,吴晶表示,应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在原有基础上继续予以完善。一要选好人。严格遴选政审,挑选政治可靠、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的人员纳入人民陪审员的队伍。要注重数量与质量并举,专业性与广泛性兼具。二要育好人。要加大组织培训,通过辅导授课、观摩庭审、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三要用好人。要创新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四要管好人。要强化科学管理,实施奖惩结合,畅通退出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台账,对于考核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出。五要探好路。要加强顶层设计,发展“大数据”战略,提高法院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改革试点探索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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