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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建设遭遇新难题 省政协委员提案开“药方”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梅娅   字号:[][][]

编者按    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来,各地将其作为一项强基层、惠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个县(市、区)医共体建设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医共体建设改革涉及体制机制改革、绩效考核分配和医疗服务模式的重建创新等各个方面,在进一步推进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在今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全会上,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傅路红提案开出了“药方”。


 

据联谊报    问题

基层卫生院总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偏低。部分医共体牵头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能力偏弱,带动能力不强,与群众的求医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基层卫生院医生着重于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且达标任务重,难以全力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技术和水平,且有弱化趋势。基层医疗实用性人才匮乏,专业人员招录、引入、留下困难,主要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在县域1~2家大医院。目前,基层人员经费以财政保障为主,医生的医疗积极性没能充分发挥,还有多看病人多担风险责任。

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信息化是医共体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在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医院内部医疗协作、信息的互通共享等都需要有系统的信息平台支撑,信息化的滞后导致检查诊断还需要到县(市、区)大医院进行,到基层医院工作的专家也较难发挥作用,双向转诊也较难落实到位。

医保支付改革带来新的挑战。今年起,全省进入新一轮医保支付改革,DRGS病组计费支付全面推广,但在基层医院和县(市、区)医院住院治疗后相互转诊治疗计费、慢性疾病治疗用药目录未能统一衔接等均影响了患者住院就医的选择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

民营医院参与医共体建设面临困境。由于民营医院的性质与国有基层卫生院在所有制性质上的根本不同,无法参与国有资产的共享和人财物的管理,导致医疗水平能力较好的大型民营医院也不能参与医共体的建设,甚至造成与公立医院形成不良竞争的态势。

建议

探索“共联结合”,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我省多年来开展“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县级医院与省、市级三甲医院实行紧密型合作办医,医共医联体建设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工作基础。下一步应充分发挥省级以及市本级大医院龙头引领作用,探索“医联体+医共体”的“共联结合”新模式,通过医共医联体平台,让省、市大型医疗机构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制度等优质资源深度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服务供给一体化、医疗质量质控同质化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的部分优质服务,并通过省市专家现场帮、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人员技术水平,实现“1+12”的效果。

同时,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各医共医联体牵头医院为枢纽,逐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加强政策统筹,不断推动医共医联体建设纵深发展。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市级要指导各地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打破人、财、物流通壁垒,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加快各级医院DRGS医保支付和完善按病种付费应用,将医保支付与绩效评价、薪酬分配等协同考核,引导医共医联体从“以治病挣钱”向“以防病省钱”转变。

适度拉开省市县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与现有分级诊疗制度有机衔接,借助医保杠杆稳定基层病患资源,避免放大“虹吸效应”。

加大改革力度。落实医共医联体在人员招聘、用人管理、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方面的自主权,鼓励各医共医联体通过合理提高待遇、补贴安家费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采取“上挂下派”、统筹统调等形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

强化实效考核。建立完善医共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加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同时,将医共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纳入各级政府医改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督查考核,着力推进医共医联体建设纵深开展。

推动共建共享,持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医共医联体资源要向基层薄弱科室、农村社区、偏远山区倾斜,往重点人群和困难群众倾斜,因地制宜充实医疗装备,逐步缩小县级医院与基层分院、城区与乡镇之间的诊疗技术差距、服务差距、管理差距,实现“县强、乡活、村稳”。

重视将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作为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对医共体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检查,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

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改造提升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好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医疗信息共享、分级诊疗信息共享等平台,为搭建全域卫生健康、医保等数据集成平台夯实基础。

充分发挥和重视民营医院在医共和医联体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专业有特色、医疗技术服务有能力的民营医院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参加医共医联体建设,积极发挥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优势,打破医共医联体建设的“公私界限”,在保证国有基层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强医疗技术和资源的共享、信息的互通,建立与公立医院相一致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和政策规定,促进基层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共同发展提升,进一步夯实全民享有健康的基础,为健康浙江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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