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苗根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和免去其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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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张苗根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和免去其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4-17 来源:浙江日报   字号:[][][]

根据政协章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苗根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并免去张苗根的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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