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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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正打牢筑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议在三个方面方面持续用力。
一是要有一支能征善战的基层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上,要围绕“全科干部”目标,将乡镇干部培养成对群众需求说得出理、想得出法、办得好事,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来说,要紧紧抓住村党组织书记这个“领头雁”,带动农村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小组长等群体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农村自治的整体合力。
二是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保障体系。这个保障是全方位的,既包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活动场地、村干部报酬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硬性”保障,也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关心关爱、结对帮扶等“软性”保障,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考虑到浙江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要采取分层分类的保障方式,对乡镇干部要加大挂职锻炼、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激励保障,对村干部要在经济待遇、退职后的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加大资源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从而有效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
三是要有一个民主协商的议事机制。我省一些地方推行街道(乡镇)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搭建起了让街道(乡镇)各层面社会代表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协商、监督的渠道,较好地调动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以民主促民生、管理变治理的良好局面。对于各地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议要加大总结、注重推广,让协商民主成为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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