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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正华委员:互联网金融发展缺配套支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目前,我省互联网金融发展基本特征是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对于发展互联网金融较为理性和谨慎,第三方支付法人机构一股独大尚需悉心培育。P2P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集群和规模,但风险不能忽视,众筹刚刚萌芽与PE/VC机构关系紧密。
蓬勃兴起的互联网产业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衍生出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得益于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必将引爆我省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业零售、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汽车交通、智能家电、金融理财、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全方位的金融需求将持续增长,线上线下高质量金融服务需求将增加。互联网金融及衍生出的金融创新服务,对推动我省信息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制约因素
创新发展中尚有不确定性。互联网金融创新是新生事物,对基础货币、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产生较大影响,受到中央银行赖以制定和执行的货币政策的制约,宏观金融调控政策决定互联网金融走得有多远。
行业发展规范滞后。当前互联网金融仍呈“井喷”式发展,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已由互联网公司、民间机构,拓展到电商公司、信息科技企业、移动运营商等,演化出P2P、众筹、支付等多元商业模式。短时间里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带有盲目性和冲动性,加上配套的系统更新还没有跟上,步入标准化、有序化、规范化需要一个过程。
存在不同程度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两种不同特质的行业互相碰撞后产生的“新物种”,与一贯严谨的传统金融文化差异巨大,使得诸如P2P网贷、众筹、网络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产品领域蕴含着不同程度的市场和数据风险,对持续发展带来影响。
综合配套支撑不足。优质的商业环境、开放的市场准入、高端的金融人才、完善的基础设施及综合条件等,是决定互联网金融成熟发展的主要因素。我省互联网金融才刚刚起步,综合配套、公共服务软环境等方面亟待建立与完善。
对策建议
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中要着重发展第三方支付、动产抵押登记、金融服务外包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为征信机构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互联网金融业态创新、互联网金融研究等方面予以支持。扶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市场有效性。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和扶持专业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壮大。
加强高新技术配套。要加快推进移动支付、身份认证、数字签名、云计算等基础配套技术与设备的应用,提高信息处理效率,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硬件环境。
建立金融征信系统。建设基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征信系统,打通线上线下,打通新型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信息壁垒,实现网贷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为网贷企业定制与传统征信服务不同的服务产品。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让金融机构广泛应用信用评价模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金流信息等大数据综合判断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明确省金融办为互联网金融的主管机构,在行政权限内制定负面管理清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公开信息范围,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从宏观层面建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数据风险的管理机制,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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