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委员:推动共青团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_委员观点_委员风采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风采 >>正文内容
陈江委员:推动共青团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眼下,共青团组织在引领青年社会组织承接、做好政府青少年事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对此,建议政府在出台具体的购买服务细则时,涉及青少年事务的,可以通过授权、打包购买等各种方式,进一步明确共青团的主体地位,逐步实现财政拨付方式从“人头预算”方式向“项目预算”方式的转变,同时,通过发展社会捐赠来尽量提供足额的经费支持。
建议政府加大力度,推动形成联系、扶持和培育青年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明确青年社会组织相对独立于行政体系,自主决策、独立运作、自我发展并接受政府依法监管的角色定位;并以更加开放的态度,鼓励更多社团尝试参与服务提供;探索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引入项目招投标机制;强化共青团组织发现和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设立孵化基地和基金,建立日常联络和沟通机制,努力打造政府向社会组织配置资源的服务端口。
建议通过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工作领域,强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打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体系,逐步实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社区化、载体化和品牌化。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