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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柏乃委员:健全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绩效考核体系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我的观点是建立健全的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浙江政府绩效考核的科学化和法治化。
第一,2003年,中国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但为什么我们至今仍无法实现科学发展呢?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迄今为止没有建立面向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研究表明,有什么样的政绩考核体系,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中国的经济社会没有实现科学发展,重要的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政绩考核体系是不科学、不全面、不系统的。
第二,1988年,中国政府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那我们的政府职能为什么还没有转变,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建立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政绩考核体系。目前,很多人觉得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浙江政务服务网这“四单一网”一建立起来,政府职能就能转变,但我认为这种想法过于天真、过于浪漫、过于理想,如果政绩考核体系没有改变,政府职能可能也没有办法转变。
第三,浙江应该在建立“四单一网”的同时,建立政绩考核体系,这样才能真正地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大量研究表明,我们的“四单一网”只能是自变量,政府职能转变是因变量,自变量要为因变量服务,其中很重要的中间变量就是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浙江应该在全国率先制定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利于推进政府绩效考核法治化、科学化的地方法规,使我们的考核主体、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全面地推向法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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