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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委员:深入探索推进协商机制在专委会有效落实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杨建新   字号:[][][]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确认了协商民主概念,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明确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出了战略任务和履职依据。政治协商作为直接体现政协组织性质、地位、特点、作用的一项首要职能,是我们国家一种具有独特优势的民主形式,自人民政协诞生之日起就得到确立,并在65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完善,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融为一体,形成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进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做好政协专委会的履职各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特点优势、地位作用,立足实际、深入探索,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履职始终,扎实推进政治协商机制在专委会得到有效落实。
运用发挥好政协组织的协商平台作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就其本质而言,主要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政协进行协商。政协组织在协商中的角色和任务,主要在于为开展协商提供平台和场所,而不在于以组织的名义参与协商。如何运用和发挥好政治协商平台作用,是政协专委会发挥职能做好协商工作的新课题。政协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政治协商,都是一项由诸多环节组成的系统性工作。一要落实协商责任人并发挥好作用,按照确定的协商议题,认真研究制订政治协商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任务和进度安排,厘清就什么议题、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进行协商,使政治协商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二要发挥知情明政的主渠道作用,及时组织界别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协商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座谈研讨、视察考察等各类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开展协商做好准备;三要精心做好协商活动组织工作,积极主动将各种协商活动的组织工作加以分解细化并落到实处。
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提高专委会组织协商议事的水平,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使参与协商的各方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和跟踪反馈工作。近年来,文卫体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组织开展各项协商活动作为专委会履职工作的要务,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实践。事实表明,实现与对口联系的党政部门的协商规范有序、郑重经常,既需党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把民主协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纳入自身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协商;更需要政协组织充分发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一些重要的协商议题事先向党政部门通气,及时将调研与协商计划的有关形式、内容、目标和组织方法等告知有关方面,从而加强与有关省直部门的协作调研和多方面的平等协商。通过这样的方式,逐步与有关部门、各协商主体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进而形成以政协组织为平台载体、有利于协商规范有序开展的机制保障,反过来也推动了政协自身的工作。
切实提高政治协商质量。政治协商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必须讲求质量、注重实效,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协商质量如何评估,虽然难以确定统一的标准,但还是可以有所依据的。如何把握政治协商的质量,主要可以看:协商议题的选择是否得当;参加协商的各方是否能够充分发表意见;提出的协商意见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以及通过协商是否达到了求同存异、增进共识、解决问题的目的,等等。当前,虽然政协的政治协商在党政决策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一些协商活动质量还有待提高、协商成果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协商的机制保障还有待完善,协商的组织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在实践中,有的对口部门对开展协商态度虽然积极,但真要形成共识、解决问题并不容易。近年来,我们注重发挥专委会特色优势,在开展有关履职专题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着力真协商,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协商、专题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协商活动的质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选题,着眼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就一些重要的协商议题事先向党委政府提出协商建议,加强有关重点课题调研献策前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高度重视本委承担的省政协重点提案和本委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近年来,我委先后确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城乡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建设等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并与有关省直部门开展对口协商,广泛吸收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使政治协商直接服务于党政决策和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需要。特别是有的协商议题主动约请有关部门,反复多次座谈探讨,不仅增进了双方理解,掌握了全面情况,同时也为建诤言献良策奠定了基础。有的报告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今年,我委重点开展了省政协10号重点提案和本专委会1829415号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充分发扬民主,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协商氛围,反复多次开展协商,推进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其中10号重点提案《关于扩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和药品目录的建议》协商办理精益求精,扎实落地见效。推动省出台了《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政策规章,使我省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注重协商成果转化。把政治协商的成果落实到实处,转化为党政决策和改进工作的实效,真正惠及人民群众,是我们开展政治协商的目的。政协组织的有关协商建言,应该是来自各族各界群众意见建议的集中反映,是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集体智慧的结晶,不仅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而且具有很高的资政价值。抓好政协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是政治协商工作中最能体现协商民主成效的决定性环节。从工作实践来看,落实协商成果首先在于作为决策制定和执行者的党政职能部门能够给予应有的重视并积极加以研究采纳。同时也要看到,在落实协商成果中,政协组织同样不能无所作为。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组织具有其他群众性组织所不具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并且和党政部门之间保持着制度化的紧密联系。作为专委会是政协履职的基础和重要力量,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政协专委会、界别组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的制度要求,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主动加强同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及时提供信息、交换意见,共同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要不断加强协商成果的追踪落实,对重要调研建议和协商议题,要锲而不舍地持续进行跟踪调研或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加以反映,促使党政部门高度重视,落实政治协商的成果。近年来,文卫体委紧扣中心献良策,围绕民生建直言,重视对所承担重点履职调研课题成果“回头看”工作,把尚未落实的重点课题或重要建议转化为重点提案,持续跟进落实。如2013年我委完成省政协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完善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求助制度”的调研报告,以建议案报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2014年又将报告中的两个重要建议,即“关于扩大困难群众医疗求助病种范围和药品目录的建议”和“关于加大财政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投入的建议”,列为本委重点提案加以推进,终于使有关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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